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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感(万裕)

发布时间:2007/09/03来源: 被阅览数:

          万裕
 
  不知不觉来香港已经有两个星期了,对香港的感觉也由完全陌生变为渐渐熟悉,其间发生了很多很有意思的事情,而我也从中学会很多宝贵的经验。
 
  对香港印象最深的就是香港人都很热情,并不像我之前想象的那样对内地人有所歧视。在最繁华的街头,你向任何一个形色匆匆的路人问路,他/她都会停下脚步认真的听你的问题,然后很热情的告诉你应当如何走如何转车,甚至还会带着你走上一段再自己匆匆离去。如果你刚好问到一个他们也不熟悉的地方,他们反而会觉得很抱歉帮不到你并建议你寻找另一个人问问。这点让我非常感动,因为本人不幸是属于路痴型的,经常在自己家门口迷路,而香港人的热情大方很多次都及时的把我从迷路的边缘救回来。
 
  香港是个购物天堂,这点我深有感触。我实习的公司位于中环,是香港最中心最繁华的地带。所有我之前只在电视和杂志上见到过的世界顶级奢华品牌比如LV、CHANEL、GUCCI之类的名店在中环街头都随处可见。可惜我囊中羞涩,只能在店外经过时欣赏一下,这些店的装潢都各有风格,有的是低调的华丽,有的是张扬的激情,令人目不暇接。
作为法律系的学生,参观香港的法律机构当然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活动。我印象最深的是去Law Society和Bar Association两个机构参观。香港的律师制度是仿照英国的传统设立的,与内地的截然不同。他们的律师分为事务律师(Solicitor)、大律师(Barrister)以及外地律师(Foreign Lawyer),而Law Society就是事务律师和外地律师的联合协会,二者总数加起来有近6千人,而Bar Association就是大律师公会。在访问的过程中,我最吃惊的就是香港的大律师不可以做任何行为去宣传自己,甚至严格到不可以直接招揽客户,不可以登广告、不可以在社交场合主动派名片,不可以主动提起自己是大律师等等。我们不禁疑惑他们要怎样才能让外界的人知道自己,接到案件呢?当我们把心中的疑问向他们提出时,大律师公会的负责人很严肃的告诉我们,他们对他们的职业非常引以为豪,也非常重视整个行业的声誉。在他们看来,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是一种绝对的骄傲,任何的宣传都将是对这个职业的一种亵渎。在他们身上仿佛可以看到英国贵族的那种气质,他们对胜利的渴望体现在雍容大度的职业精神和公平竞争的行为守则上。他们优雅而绅士,从容且淡定,尽显高贵气派。
 
  另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是我们去了圣雅各福音会做义工,参加了那里的弱能人士的庆生会。他们都很热情也很友好,像孩子一样纯真、直率,与他们一起的时光好像可以完全忘记那些俗世的纷争和烦恼,进入另一个单纯的世界。非常开心。虽然只是一些简单的游戏,但是每个人都是全情忘我的投入,大声的加油,一起欢笑鼓掌,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的笑过了。这个经历也告诉我们大家,不应该歧视那些弱能人士,他们也应该和我们一样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就像圣雅各福音会的宗旨所说:“平等、机会、共融”。我深刻理解了谦卑和人人生而平等,这个社会是属于我们共同拥有的,所有的弱能人士、残疾人士与我们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用一颗真挚的心去关怀他们,整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