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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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设置


专业名称

培养目标

专业特色

职业前景

法学

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具有多学科背景的法律人才。

●注重法学基础知识及实践能力的提升;

●精细化的导师制和师生共同研究;

●结合案例教学、诊所教学及模拟法庭。

●进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部门、公证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企业法务工作;

●近30年来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出色表现,为本专业打造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法学(涉外法务英语特色班)

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利用汕头大学独特的涉外背景、师资及多元化的涉外培养平台,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人才。

●除17门专业核心课程外,可兼修国际法、比较法、外国法与港、澳、台法;

●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教学;

●学生可到与汕头大学签订协议的国外(境外)和国内大学修读交换学分;

●到国外(境外)参加实习实践和国际比赛的机会。

●国(境)外留学深造;

●涉外机构(律所、公证处)工作;

●外资、合资企业法务;

●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的涉外业务。

行政管理

以专业化素养+职业化特长为培养目标,以特色知识学习+实务操作体验为支撑,培养拥有较高理论素养及实践技能的行政管理、人事行政、政策法规分析以及非营利组织管理等领域,具有人文理念和公共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公共管理人才。

行政管理专业素养+特色方向管理特长

专业素养:依托“(综合\特色)知识-(通用\职业\特色)技能-(个人\职业)素养”,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

特色方向:方向一: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二: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

专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训练:以“特色知识学习+实务操作体验”为支撑,强化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及综合技能培训,培养应用型管理人才。

精细化培养+全球化学习:在校期间学业优秀,经公开选拔,可到与汕头大学签订协议的英国、爱尔兰、韩国等国外大学修读交换学分。

●在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并能够胜任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城市综合治理、政策研究、高级秘书等现代管理岗位的工作。


【研究生专业设置】

专业名称 培养目标 专业特色 职业前景

法律硕士

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专业型、应用型法治人才。要求毕业学生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具有系统合理的法学知识结构,具备法律人思维,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法务工作。

●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相结合,将法学知识教育与价值观培养和能力培养相结合,培养理论与实务双过硬的高层次、专业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汕头、潮州、揭阳、上海、厦门、北京等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基地。同时建立了包括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谈判、模拟调解等在内的实践教学平台。

●通过成立导师组、聘请实务部门专家参与教学和论文指导、鼓励校内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学习等方式,形成了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培养的模式。

●公检法等政府机关;

●律师事务所;

●政府及企业法务部门;

●考博等进一步深造。

MPA

培养既有国际化视野、又有本土化特色;既懂现代管理、又具有依法行政法治理念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精细化教学管理和可持续培养模式,具有一整套完善的日常教学管理制度和学位论文指导程序规则;

●具有充足教学师资力量,保证核心课程“双主讲”授课教师制;实施研究生导师的师生“双向互选”制度;

●重视案例教学,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以及社会实践教学和户外拓展等各类活动;

●致力于开放式办学,强调专业化与职业化相结合,保持与各级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密切联系与沟通,鼓励学生从基层中来,从实践到理论,再回到实践中;

●专业特色方向:地方政府治理与领导、公共政策与社会保障、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MPA生源90%为地方市县区和乡镇公务员,以及少量职业院校、党校、中学教师,医疗系统行政人员、司法系统工作人员等。毕业生基本均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体制内获得入职、职务升迁或跨区域选调发展机会。MPA学习经历更多助益毕业生从事行政领导、人力资源、政策研究、高级文秘等管理专业岗位的工作。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我国和国际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和学术型人才。

以学生为本,德育优先,智育为重,坚持内涵、特色和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瞄准区域政府治理创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公共事务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等公共管理前沿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融合社会学、管理学、政治学、地理学理论和研究方法,重点在非营利组织、公共政策、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城乡治理、应急管理、健康管理等方向有突出成果。

适合在公共部门(尤其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以及在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学术型人才。

教育学

培养博学笃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扎实全面的教育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素养,胜任高等教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研究、培训、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应用性复合型高水平专门人才。

能够研究高等教育现象,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教育,解释和解决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培养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的高等教育教师或科研机构研究人员。

教育管理

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管理人员。

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先进的现代教育管理技术与科学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熟悉国家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与法规,熟悉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新要求。

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创新。

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研究部门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