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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考勤办法

     为规范 JM 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对 JM 研究生的学风建 设,保证 JM 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考勤办法:
      一、JM 课程实施签到考勤。
      二、JM 研究生需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出勤者,必须请假。
      三、JM 研究生因公差、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不能正常上课学习,须填写请假申请表(见附件)报 JM 中心负责人批准。
      四、申请请假须提供有关证明:因病请假学员,必须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因公差或其他突发事件请假学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五、未经请假或虽请假但未获相应人批准,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逾期者,均作旷课处理。
      六、不遵守上课时间规定,在某门课程上课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 3 次,计为旷课 1 次。
      七、课程次数以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为单位进行计算。在某门课程中的旷课次数,累计达到或超过该课程 1/3 授课次数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或考察,必须重修;在某门课程中的请假次数,累计达到或超过该课程 2/5 授课次 数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或考察,必须重修。
      八、本规定由汕头大学 JM 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规定 2017 年 09 月 01 日发布,自发布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