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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法律硕士前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021年12月6日,汕头大学法学院刘明强书记、副院长邓剑光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熊金才教授、法律援助中心常务副主任王建喜老师、法律系教师郭旭阳博士以及2020级和2021级全日制法律硕士一行47人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受到张应杰院长、张谦主任、陈厚铭处长、翟墨主任、张明军副处长的热情接待。

    法学院老师和法硕同学们参观了该院法律文化展厅、了解了该院的历史、现状及受案结案情况,其改革、发展和取得的成就深深激励着汕大师生。之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刘杰晖副庭长、行政庭王惠奕庭长分别为同学们作了《婚姻家庭纠纷解决实务》和《行政诉讼实务》讲座,两位法官结合自己在审判实务中遇到的案件,结合自己的思考,深入浅出为同学们分享《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审判实务中的适用、行政法的原理与案例分析、律师出庭应诉应该注意的方面等内容。两场讲座的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基于学习两门法以及生活中遇到的困惑问题,同两位法官互动交流。法律硕士2021级学生孙菁怡同学听完讲座后表示:“两位法官的分享让我充分认识到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这样才能更好的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同时我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未来的学习和职业方向。”

    同日,汕头大学法学院带队领导及教师与该院领导就汕头大学法律硕士到该院实践实习、法学院与法院合作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以及科研合作等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共识,为今后进一步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