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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第1批)

各位考生:

根据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度,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开放调剂报名,请考生关注并及时填报。具体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研究方向

拟调剂名额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不分研究方向

22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不分研究方向

11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不分研究方向

15

 

二、调剂报名时间

全 日 制:2023年4月6日00:00-4月7日10:00

非全日制:2023年4月6日00:00-4月6日12:00

 

三、调剂报名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2.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26分(即A类国家线基本要求)

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即“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之规定,本院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两项专业,不接受初试报考专业为法学学术学位考生的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四、调剂咨询电话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4-86503913

 

法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