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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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介绍】

一、专业定位

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律系自1983年始创招生以来,秉承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坚持精益求精的办学理念,立足服务国家建设的择业理念;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学专业素养出发,长期致力于锻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需要,具备较广国际视野、较强国际交流能力、较高国际格局意识的高素质法律复合型人才。时光荏苒,如今的法律系定位更加明确:我们将和未来的法律系学生们——未来的你们,奋力在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的康庄大道上持续迈进,再造辉煌。

二、优势特色

1.理论熏陶与实践教育并重。接受法学院法律系的教育,不仅让学生能够获得其自身前所未有的理论知识熏陶,更让学生可以有机会对所学知识应用自如,发挥个性,创造灵动;让他们在模拟法庭、实务实习等活动中感受专业魅力,获得实践成就。

2.高规格、广视野的国际化交流机制。法律系不断开展“以本土化为核心的国际化教学改革”。每年都会与港、澳地区或域外国家展开积极的学术和实务交流,并提供学生赴有关国家和地区实习交流机会,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增加涉外法务工作的实践阅历。学生不仅可以领略异国、异地法律风俗,更通过实践掌握与域外地区或国家进行法律业务往来的基础知识。

3.特色与优势并存的涉外法务专业建设。法律系积极开展涉外法务专业建设,学院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聚焦和服务于该工作。2008年成功申报教育部第三批“特色学科”建设点。2020年成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以来,学院更加重视“品牌优势”,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大涉外法务专业建设力度,使该专业毕业生法律外语水平、域外法律应用能力、涉外法务经办能力超越国内高校同类专业毕业生的水平。

三、师资队伍

目前,法律系教师团队中拥有博士学位者占89%,拥有法律实务经验者占88.9%,80%以上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职务。

(资料更新至2021年7月)


【行管专业介绍】

汕头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作为粤东地区唯一公共管理高层次人才培养院校,致力于培养具有人文理念、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的现代管理人才。以“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培养理念,下设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方向两个特色专业方向。依托学校人才培养管理体系和架构,借助“知识-能力-素质”一体化的培养体系,以规范的课程设置为载体,系统化培养学生现代行政管理理论与方法,专门化培养学生人力资源管理和城市管理知识与技巧,实践性培育学生将专业知识的学习应用于未来职业工作的转换能力。学生能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并能够胜任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城市综合治理、政策研究、高级秘书等现代管理岗位的工作。具有公共管理一级硕士点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授权点,2018年获批城市管理本科专业。是粤东地区唯一具有行政管理学术学位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18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1人,高级职称占比为78%,博士比例94%,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985院校毕业率为94%,海外经历比例40%。

(资料更新至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