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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报告

发布时间:2006/10/24来源: 被阅览数:

                  ——探索符合国际标准的课程体系
  汕头大学法学院在过去20多年历史积累的基础上,自2004年开始积极推进国际化改革,通过设置国际化课程,引入国际化教学团队,使用国际化教材,运用全英或双语教学方式,安排学生到海外研修和实习等国际化活动来培养具有国际法律视野,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处理国内国际法律纠纷的法律专业高级人才。
 
  法学院在国际化发展过程中始终把探索符合国际标准的课程体系作为头等任务对待。根据专业课程改革的实际需要,引进相关的具有国际背景的教师团队。
 
  1,开出符合国际标准的专业课程。
 
  为了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专业人才,法学院于2004年秋季制定2005级课程计划时,大幅度修订了法学本科教学计划,突出国际化和职业化特点,专业方向调整为英美法学\国际法学 \争议纠纷解决\律师实务等四个方向。其中英美法学方向和争议纠纷解决方向系列课程的设置填补了国内法学本科专业方向设置领域的空白。
 
  2005年法学院在全国率先开设英美法学方向系列课程。其中有比较法学与英美法律制度、 英美行政法、英美合同法、英美侵权法、英美财产法、英美法学思潮、英美知识产权法等课程。
 
  2005年法学院在全国率先开设争议纠纷解决方向系列课程。其中有仲裁理论与实践、调解理论与实践、谈判理论与技巧、世界贸易组织仲裁案例分析、鼓动声辩理论与技巧等课程。为了积极发展谈判技巧、仲裁和争议解决的课程和教材,法学院设置“长江谈判技巧及争议解决中心”广泛开展与国内仲裁单位、国外权威学府的合作,邀请美国Fulbright学者来汕大访问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开设了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争议解决课程总监David Sandborg教授主讲的“调解理论与实践”、Andrew Lee博士主讲的“谈判技巧”、美国培普丹大学的Randy Lowry教授主讲的“谈判和争议解决”培训工作坊、原中国外经贸部条法司司长、法学院张月姣教授主讲的“世贸的争议解决机制” ;还开设Matt Guasco教授主讲的“调解理论与实践”、Lorraine Brennan教授主讲的“国际商业交易”等课程。中心的教育课程侧重于全英教学,并提倡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互动性与参与性培训。
 
  在2005级课程体系国际化改革的基础上,法学院对2006级课程计划进一步作了调整,将法学专业本科方向设置为3个:英美法学与国际法学方向、非诉讼纠纷解决与律师实务方向、日本法方向。
 
  2006年课程计划的国际化改革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在全国率先设置了全新的日本法方向课程。汕头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是第一家开设日本法方向课程的法学院。开设日本法方向课程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为了帮助学生寻求更加广泛的就业出路。中日经济贸易的发展十分迅速,中国已经取代美国成为日本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日经济贸易的发展急需既懂日本法律又会日本语言的专业人才。日本法方向的毕业生市场需求量很大,该方向的毕业生就业出路很宽。二是为了扩大学生的法学视野,使法学院的课程知识结构更加合理化。世界法系主要分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法学院2005级国际化课程的设置主要偏重英美法系,这是法学课程体系国际化改革的第一步。随着条件的逐步成熟,2006年设置属于大陆法系的日本法课程方向,在全国法学院中是第一个作到平衡两大法系课程体系设置的法学院。
 
  (2)在全国开设出最为系统全面的日本法和英美法特色方向课程。我们在全面参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著名法学院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在日本法和英美法领域分别开设近30门全新课程。例如日本法领域的课程有:初级法律日语、中级法律日语、高级法律日语、日本宪法、日本行政法总论、日本破产法、日本行政法分论、日本民法、日本商法、日本公司法、日本中小企业法、日本税法、日本保险法、日本民事诉讼法、日本经济法、日本环境法、日本知识产权法、日本劳动法、日本都市法 、中日贸易与环境法律问题研究、日本刑法、日本商行为法、日本票据法、日本海商法、日本债权法、日本物权法、日本家族法与继承法、日本刑事诉讼法等。
 
  2,课程体系的国际化改革扩大了学生的选择空间。
 
  为了扩大学生在既定学分总数框架下对课程的选择空间,法学院的课程体系国际化改革采取了以下措施。
 
  (1)    逐步增加选修课学分数的比例
 
  在确保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学分前提下,逐步减少必修课程的学分数的比例,增加选修课的学分数的比例。2004级法学专业课程计划中23门必修课学分为66学分,选修课学分为16学分。选修课与必修课的学分比例不平衡。2005年课程体系改革后,21门专业必修课的学分为61学分,选修课的学分为26学分,扩大了选修课学分的比例。2006年课程体系改革后,16门专业必修课的学分为38学分,选修课的学分为41学分。专业选修课的学分总数超过了专业必修课的学分总数,充分扩大了学生的选择空间。
 
  (2)逐步增加选修课的数量
 
  法学院自2003年开始大力鼓励教师开设新课程,有计划地逐步增加选修课的数量。2003级法学专业的选修课只有28门。2004级法学专业的选修课增加到57门。2005级法学专业的选修课增加到73门。2006级法学专业的选修课增加到106门。可以为学生提高的选修课的门数达到了全国法学院本科课程计划中的最高峰。
 
  (3)逐步提高选修课的质量要求
 
  法学院在扩大学生的选择空间、提高选修课质量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不断增加国际化的课程,开设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课程。2005年新增16门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课程。2006年新增30门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课程。二是逐步提高选修课的全英或全日和双语教学的要求。随着加快引进具有国际背景的教师团队工作的进展以及现有教师外语水平的提高,双语教学的课程门数和课堂外语教学质量在迅速提高。
 
  3,大力提升全英或全日和双语专业教学。
 
  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全英或全日和双语课程的门数及其在专业课程中所占比例在全国法学院中是最高的。
 
  法学本科05级课程计划中94门课程有47门双语全英课程,占50%。其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21门,有7门双语全英课程,占33%;专业方向课程26门,有20门双语全英课程,占77%;专业选修课程47门,有20门双语全英课程,占43%。
 
  法学本科06级课程计划中,双语全英课程,占60%以上。专业基础课程:双语课程占40% ;专业核心课程:双语、全英课程占40%;英美法学与国际法律方向课程:双语、全英课程占100% ;日本法律方向课程:双语、全日课程占100%;非诉与诉讼法方向课程:双语、全英课程占45%;专业选修课程: 双语、全英或全日课程占45%。
 
  2005年法律系教师开出的暑期小学期课程中全英和双语教学的课程超过70%。2005-2006年第一学期法律系教师开出的各年级课程中全英和双语教学的课程超过50%。
 
  4,课程体系改革注重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法学院课程国际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不断加大国际实践模拟性课程的比例。除了已经开设出的调解理论与实践、谈判理论与实践、仲裁理论与实践、法律诊所教育、法律援助实务指导等课程以外,法学院将于2007年春季开始成批推出
 
  以下国际实践性模拟课程: 
 
1、联合国会议模拟            
2、议会规则与操作—香港立法局会议模拟 
3、选举制度与实践模拟                  
4、法庭辩诉技巧模拟                    
5、国际法院与国际争端解决模拟     
6、WTO上诉机构与争端解决模拟   
7、日本国会制度与会议模拟     
 
  这些国际实践性模拟课程的推出,将通过互动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全面角色扮演,积极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使学生在学校期间能够尽快提高体认和处理国际法律事务和法律纠纷的实战能力。
 
  5,积极推进专业课程的国际认证认可。
 
  为了帮助学生更加容易获取国际执业资格,法学院积极推进法学专业课程的国际认证认可。法学院的调解课程于2005年获得了香港国际仲裁委员会的认证。并且于2006年在全国首开内地“香港调解员资格”认证培训的先例。调解是由一位中立的人士协助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和解的解决纷争的过程,是自愿的、非约束性的。在香港,要取得一般调解员资格必须成功完成调解训练课程,或仲裁中心调解员认可委员会批准而不少于40小时的课程,并且需要参与调解或共同调解最少两宗实际或模拟的案件。2006年9月23日起,来自香港的六名调解员到法学院开展连续六周的“香港调解员资格”认证培训。03法学巴玥、李阳、陈玉珍、邱玉龙、章婧等五位同学在报名者中脱颖而出,接受培训。以上五位同学在去年已经完成了40小时的课程,本次培训的重点主要是让他们把课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模拟的调解个案中。法学院还在进一步努力使得法学院的调解课程和仲裁课程等能够获得欧洲国家和澳大利亚的有关机构的执业资格的认证。
 
  法学院的国际化课程体系改革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学生的出国考研率大幅度提高。2006届本科毕业生中被海外大学录取攻读研究生的人数占毕业班人数的8%。其中5人被香港大学法学院录取攻读硕士研究生、2人被英国伦敦大学和布里斯托尔大学录取攻读硕士研究生。预计2007年毕业生出国考研率能够达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