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学专业辅修学位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法学和法学以外专业知识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适用对象:本校各学院学生,法学院法律系学生除外。有意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学生,填写《汕头大学辅修/辅修学位登记表》,到法学院法律系登记。
修读要求:
(1)英语基础良好,已通过或在修ELC2;
(2)已修课程GPA不低于3.3,年级排名在30%以内,无重修学分;
学分要求:辅修专业不少于31学分(专业必修课,不要求写毕业论文)、辅修学位不少于51学分(专业必修课31+专业选修课14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
毕业要求: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完成主修专业课程、辅修学位或辅修专业课程时间,总计不得超过六年。
课程设置
6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