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香港暑期实习奖学金计划报名的通知
法学院2017年香港暑期实习奖学金计划开始启动,欢迎以下专业同学积极报名申请:
1. 法学专业普通班:14级、15级学生
2. 法学专业境外实践英语特色班:14级、15级学生
3. 行政管理专业:14级学生
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4级学生
实习时间:2017年7月4日-7月30日。
参加活动同学需自付在香港期间的交通与用餐费用。
报名者请认真填写《汕头大学法学院2017年暑期香港实习奖学金计划申请表格》(见附件),并将填好的表格以“年级专业+姓名+香港暑期申请表”为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于2017年3月10日前发送至cdclaw@stu.edu.cn。格式不正确者不予处理。
本次将由法学院老师组成专门的选拔小组,依据下列标准进行选拔:
一、初选评分(占总分40%)
1、入学以来的各学期学业成绩(占30%)
2、学生活动及社会服务实践经验(占10%)
二、复选评分(占总分60%)
1、笔试评分:
(1)英语写作能力考核(占15%)
2、面试评分:
(1)专业知识(占15%)
(2)英语口语(占15%)
(3)沟通技巧(占10%)
(4)自信及言行举止(占5%)
学院将于3月中下旬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复试,并根据本次香港有关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数,按系分别选拨两系的优秀学生参与此次计划。
法学院
2017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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