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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汕头仲裁委员会举行“教学实习基地签约暨挂牌仪式”

发布时间:2010/01/27来源: 被阅览数:

 
    2010年1月25日上午10点,在汕头仲裁委员会会议室举行了汕头大学法学院与汕头仲裁委员会的“教学实习基地签约暨挂牌仪式”。
 
    汕头仲裁委员会的孙良胜主任、莫少华副主任、姚阿洲纪检组长、沈名霖副组长以及各仲裁室的主任,汕头大学法学院杨诚院长、党总支苏文记书记、李广辉教授、李桦佩副教授以及职业拓展中心主任陈理丽老师、郑舜钦老师出席了本次教学实习基地签约暨挂牌仪式。
 
    挂牌仪式先是由孙良胜主任与杨诚院长签署共建实习基地合作协议书,并为教学实习基地揭牌,接着杨诚院长、孙良胜主任、苏文记书记、李广辉教授、李桦佩副教授等先后作了发言。
 
    杨诚院长表示非常感谢汕头仲裁委员会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宝贵的实践机会,并指出此次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对于法学院的教学实习以及双方在仲裁领域的合作具有的重要意义。
 
    孙良胜主任充分肯定了法学院的成就及建立实习基地的意义。一直以来,汕头仲裁委员会与法学院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此次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对推动双方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化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实习基地的建立有利于推动高等院校法学理论和仲裁机构法律实践的结合,实现仲裁机构与高等院校之间的优势互补和互利双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孙良胜主任在发言的最后,提出了对即将进入汕头仲裁委员会实习担任办案秘书的学生的两点建议: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升素质;二是遵守纪律,自觉维护形象。同时,孙主任还欢迎法学院的老师到汕头仲裁委担任兼职仲裁员。
 
    汕头电视台也对本次挂牌仪式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