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

学院首页 > 教学管理

08年度香港实习完成归来

发布时间:2008/08/14来源: 被阅览数:

   
    我院08年度赴港实习的05级同学在带队老师张勤博士的带领下于八月十日下午顺利返回汕大。本次实习活动从七月十九日开始,历时三周。在港期间同学们深入律师所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达到了实习的预期目的。
 
    本年度暑期赴港实习团队由来自法律系的十名同学和公共管理系的四名同学组成。法律系的同学安排在律师行实习,其中两人在大律师办事处,其余八人在律师事务所;公共管理系的四名同学分别安排在消费者委员会和香港社会服务联会。除在各律师行和大律师办事处安排实习锻炼外,还参加了内容丰富的参观活动,包括第一周的各级法院、仲裁中心、立法会和律师会,第二周的律政司、法律援助署、大律师公会,以及第三周的股票交易所和证监会。从第二周的周末开始,还安排半天时间到位于湾仔的圣雅各福群会参加义工活动,主要内容有跟智障人士交谈和游戏。两次活动参加的智障人士大约有四十人左右。第一次活动为交谈和生日会,第二次活动为中港法律知识交流,通过游戏和问答的形式向智障人士传播法律知识。麦泳芳同学、李珠英同学、关维同学和陈静同学作为主持人先后主持了中港法律知识交流联欢活动。在欢声笑语中,大家度过了愉快而充实的一个下午。
 
    尽管公共管理系同学是第一次赴港实习,但选拔法律系同学赴港实习已有若干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带队老师张勤博士在出发前分别跟06年度的带队老师谢宏滨博士和07年度带队老师李婉丽处长请教带队经验和注意事项,根据两位老师的先前经验,结合08年度学生的实际,在港期间主要作了这样一些制度性的安排。(1)工作日记。为督促同学对实习工作不断总结和提高,要求同学将每天实习的内容和心得记录下来,在一周工作结束时提交给带队老师。工作日记除有帮助同学总结的目的外,也有帮助同学有意识地记录重要的工作内容,为返校后撰写实习报告积累素材。(2)小组专题报告。要求两位同学一组,对参观的内容按专题进行记录和叙述,要求有一定深度的研究和分析。安排的专题有:香港的法院体系和运作、仲裁制度和实践、立法会和律政司、香港的法律援助制度和实践、香港的律师协会(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股票交易所、证监会。(3)例会。每周周日晚上安排有约九十分钟的全体会议。先由带队老师进行总结和工作安排,接下来由同学交流实习经验,和对香港生活的所闻所见和所得。主要的目的是通过会议的形式,及时发现和处理遇到的问题,分享实习经验和教训,同时安排在周日晚上,也有帮助同学调整心态,为下周的实习工作早作准备的目的。
 
    绝大部分同学是第一次去香港,刚到的第一周,文化碰撞的现象比较突出,跟想象中的香港有一些出入,尤其是住宿地港大附近拥挤的住宿条件给同学的印象深刻。随着实习和参观活动的开展,大部分同学渐渐地对香港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如香港人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和尽管香港城市拥剂,但交通有序,市民文明守法等。朱佳同学和梁铭诗同学跟随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的同事走访香港的贫困人家,从而有机会了解香港社会的另一面,收获颇多。
 
    在实习的第三周,带队老师张勤博士安排两天的时间走访了实习接待单位,除个别实习指导导师出差无法约谈外,跟大部分接待单位的部门主管和实习生的导师作了面对面的交流。从反馈意见看,接待单位比较满意,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和能力持肯定态度。如高露云律师行(Wilkinson & Grist)负责指导麦泳芳和李珠英两同学的邱敏妮律师认为,作为第一次到实务部门锻炼的同学,对问题的分析技巧等可以接受,在英语写作方面,语法掌握的比较好,但写作的意识等需要进一步提高。在跟高盖茨律师行(K & L Gates)的人事主管曾绮琪女士交谈时,她认为在该所实习的张伟蕾同学有较好的主动性,在工作安排不足的情况下,能主动跟所里的律师联系,争取多些给自己锻炼的机会。另外对该同学的英文水平也比较认可。
 
    尽管接待单位的反馈意见比较肯定,但从同学的实习作业看,比较欠缺的一点是中英文互译的技巧和能力,这一点无论是法学还是公管同学都有体现。香港作为一个中西文化的交汇地,越来越多的律师行在大陆开展业务,相信今后派遣去港实习的同学会更多地被要求从事中英翻译的工作,这方面的训练应在教学中有所加强。
 
    本次实习的时间安排为三周,从内容上看,丰富而紧凑,主要的目的是让学生对律师行和香港社会机构的运转有一大致的印象。从走访的公管学生的实习接待单位的反馈意见看,认为将实习时间延长为六周较为理想,如港大和城大的学生一般都安排有两个月的时间在消费者委员会实习,给到社联实习的中山大学学生也曾安排有八周。消费者委员会教育部的王冠成主任和社联研究部的黄健伟主任均认为,相对长一点的时间,比较容易安排学生参加到具体的项目(project)中去,而不是一般的任务(task),可以达到更好的实习目的。而对律师所而言,延长时间对接待单位有一定的困难,如高露云律师行邱敏妮律师认为,联系实习的学生很多,较长的时间对律师行有一定压力。同所的蔡映媚律师认为,实习的时间可以提前些,尽量避开八月份,因为那时大部分的法官休假,无法带实习生到法庭观摩。
 
    基金会的胡红玉顾问、郭文杰先生、麦泳诗女士和汕大法学院王慧麟教授、法学院职业拓展中心的檀秀侠老师和李阳校友为本次实习的准备、开展等做了大量的工作。胡关李罗律师行资深合伙人李王佩玲女士邀请赴港师生到律师行聚会,使大家有机会在轻松的气氛中体会香港的律师文化。港大法学院戴耀廷教授给同学们讲解了香港基本法,并向汕头大学法学院赠书。香港高等法院、法律援助署等机构也向汕大法学院赠送了纪念品。李阳校友的工作细致而具体,尤其是为参观活动的顺利开展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法学院留港校友朱镜杉、陈丽芳、吴家雄、蔡泽芸也拔冗跟赴港实习同学和带队老师见面,使大家有机会一起重温在汕大的美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