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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实习感受之五

发布时间:2006/08/15来源: 被阅览数:

 
       不知不觉中已经是在香港实习的最后一个星期了,来到一个全新的环境。在过去的两个星期里接触了很多新鲜的事物,无论是在工作、参观还是周末自由活动的过程中都有很多不一样的感受,在此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工作篇
 
   到港的第三天开始正式到律师行上班,那天早上大家都早早起床赶巴士。我和巴玥被分到同一个law firm高露雲律师行(Wilkinson& Grist)。.因为前一天“采过点”,所以很容易找到了office,。九点半接待我们的Anita很快向我们简单精炼地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高露雲律师行成立于1860年左右,拥有悠久而卓越的执业传统。公司的执业领域有知识产权、公司及商业、法律诉讼、楼宇买卖及房地产、私人客户、清盘及破产、 信息科技、 雇用。公司内部的部门分工也与此相应。我们被分到知识产权部,在来港之前就知道知识产权是本行的主打业务,在世界上都享有至高信誉。见过我们的supervisor Elaine zhang 之后就回到各自的小阁间等待工作。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出单,就是代理客户申请的商标已经批准注册后,要写一封letter反馈这个信息并计算费用, 同时写一份宪报公告。 因为公司的内部系统已有模版,这份工作看似非常简单,当我做好第一份交给文员修改的时候发现很多细节没注意。她们对反馈给客户的信息格式要求很严格,小到每行的冒号的位置一定要对齐,不可以相差一个字符。对我来说,这份工作最大的收获是即使再简单的事情,你都要百分百投入才能well down。 因为实习的时间就只有三个星期,第一份工作做了一个星期后,已经很熟手基本上做好之后不需要改动了。所以我们就委婉地向我们的supervisor提出想尝试更多工作的要求.。接着第二份工作是比较有挑战性的。要尝试写一份Argument 就是在申请商标被知识产权局驳回之后应客户要求去Argue知识产权局的Objection.。 必须在看完整个file之后找出对商标申请有利的理由,并结合知识产权按局驳回申请的法律依据:香港《商标条例》第十一条件拒绝注册的理由“(b) 欠缺显著特性的商标;(c) 纯粹由可在行业或业务中用作指明货品或服务的种类、质素、数量、原定用途、价值、地理来源、生产货品或提供服务的时间或货品或服务的其他特性的标志构成的商标;及(d) 纯粹由在现行的语言中或在有关行业的诚实和已确立的做法中已成为惯用的标志构成的商标”来支持商标申请。这份工作对我来说挑战性有三个方面:一是考验自己的英文水平,几百张的file是见不到一个中文字,而且argument也是要用英文写出来;第二是时间方面很紧,第二天就要做完两个files交给supervisor;第三是第一次接触写这样argument必须去看之前别人写好的,摸索出其中的技巧。说真的,刚刚接到这份工作时有些担心做不好,后来想到只要尽力就好,便慢慢的静下心来看file,而且下班后还带了一个file回宿舍看,第二天按时完成了任务。接下来就有第三份,第四份工作……
 
  在公司,同事之间都很友好热情,诉讼部门的律师如果有案件开庭都会主动叫这些summer students一起去听聆讯。第一次进普通法系的法庭感受不同法系的审判模式,感想也很多。开庭基本上是用英文,开庭时很“壮观”,法官、大律师、律师的材料多的惊人。香港法律要求:诉讼中双方对案情和引用的案件均需在审理前告知对方和提交法官。映证一句法谚:“司法不仅要公正,而且要让人人都看到确是公正”。我亲眼见一个大律师拖着行李箱走进法庭,里面装的全是准备的文件。同时也可以看出开庭准备工作做的很充分。开庭时法官有至高无上的威严。每一个进出法庭都要向法官鞠躬。大律师陈述的不对,法官会当庭严厉指责,所以每一个大律师都很害怕被法官”骂”。
 
  (二) 参观篇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先后参观了律政司、法律援助署、大律师公会、 终审法院、高等法院、湾仔法院、小额钱债审裁处、裁判法院(内设少年法庭) 、劳资审裁处、立法会、证监会和律师会,我们还将参观香港仲裁中心。通过参观司法机构,我们对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除因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而产生变化外,予以保留。” 这为香港回归之后继续沿用英国的普通法系的司法体制提供了最有利的法律保证。
 
  从上述我们参观的司法机构可以看出香港的司法制度内容很广泛,不仅包括法院制度及诉讼制度、检察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还包括法律援助制度、国际与区际司法协助制度及仲裁制度等。在这我想重点与大家一起分享法院制度和律师制度。
 
  香港的法院从高到低依次为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分为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区域法院-裁判法院-审裁处,实行三审终审制度。
 
  终审法院是在香港回归之后才设立的。在回归之前,香港司法裁判的终审权在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陈兆恺先生告诉我们,终审法院在香港设立是香港市民特开心的一件事情,省去了上诉终审要到英国去的昂贵费用。因此,终审法院审理的案件也逐年增多。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负责比较重大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初审,同时亦有上诉管辖权,审理不服聆案官、裁判法院、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淫秽物品审裁处、劳工处辖下的小额薪酬索偿审裁处的裁定的上诉。高等法院上诉法庭负责管辖对区域法院、土地审裁处、原讼法庭处理不服的上诉案件和其他等级较低的法庭和审裁处提出的法律问题的裁决。
 
  区域法院即湾仔法院相当于国内的中级法院,负责一定范围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理。民事案件的审理的标准按案件性质和争议数额来确定,刑事案件审理的标准也是按案件性质和可判刑期和罚金来确定。
 
  裁判法院是香港的初级刑事法院,其管辖范围较广,主要分为两个大方面:审裁轻微的刑事违法案件;初审可检控的较严重和严重的刑事案件后移交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另外,香港有很多专门的审裁处以其简捷快速不拘形式的方式来审判一些简单且标的较小的案件,提高了司法的效率。我们在参观小额钱债审裁处、劳资审裁处时就了解到虽然他们都只有不超过十位的法官,但每年处理的案件差不多一万件,惊讶他们工作效率的同时也想到,目前内地法院的民事案件积案增长很快,设置这样的简易法庭,受理小数额、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案件,由一名法官独审,一旦查清事实便一锤定音,一次开庭可以连续审判多个案件。这样一来既可以公开快速结案,大大缩短审判时限又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司法资源。
 
  香港的律师制度也是很多人感兴趣的。承袭英国的律师制度,香港的律师分为大律师(Barrister)和律师(Solicitor)。二者没有高低、从属关系,只是工作性质不同。大律师专门负责诉讼的法律事务,律师处理一些非诉讼法律事务。在香港做大律师和律师一般都要完成三年的法学学士课程和一年的高级法律文凭课程(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如果做律师就要再做两年Trainee.如果做大律师就要跟经验丰富的大律师做12个月的Trainee.取得英联邦国家的律师资格和美国、大陆律师资格的律师也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在香港执业。但执业范围有所限制。大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必须经过律师转委托,不能直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不能直接接待当事人,不能直接向当事人收费。每一个大律师都是独立的,不得与其他大律师合伙经营业务。这样一来的安排会让大律师享有更大的独立性和保持客观。
 
  (三)生活篇
 
  实习期间的日程安排很紧密,一整天的工作或参观下来已经很累了,所以很多大部分工作日的晚上都是呆在宿舍休息的。但有时也会坐船过九龙尖沙咀看维多利亚港湾的夜景,灯光闪耀的香港真的很美,吸引了熙熙攘攘的游客。但是我也不由想到这样一晚要消耗多少电力资源。星期天是唯一一天的自由活动时间会走远一点,多方面的了解香港。第一个星期天和几个同学一起去了常洲,是一个度假村,在阳光海滩上,大家尽情放松。香港的生活节奏很快,生活在这里的人工作很辛苦,但是假期他们一定会视假期的长短去不同的地方去旅游。在香港,基本上的公共设施是免费的,很多细微之处可以看出政府很为市民服务。有各种各样的社会援助计划和社会福利制度,广为人知的就有法援,综援,香港社會福利署,社会乐施回等等。在香港大街上或是各种交通工具上经常见到有许许多多义工招募广告,专招那些有工余时间、有奉献精神或有参与兴趣的人士为社会公益事业做义工。
 
  上个星期六我们去圣雅各福群会做义工,与智障人士一起过生日,简简单单的生日party却很温馨快乐。让我们真真切切体会到“平等,机会,共融”的精神。当我与他们一起做游戏,聊天融入他们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在跟一帮智障的人一起玩,虽然他们有时的问题会很幼稚,但是也可以通过这些问题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比如有个志愿是做空中小姐的阿姐一直追问我:“为什么你不去做空中小姐?做空中小姐为什么一定要懂英文?除了要动英文之外还要什么条件?”带一颗平常心,把他们当成比你小一点的朋友就可以沟通自如了。当然也有些性格有点自闭的人,就必须主动找到话题,引起他们的兴趣。这个星期六我们还会与他们一起去香港公园玩藏宝等游戏。
 
  实习即将结束,真希望回到学校后能与更多人一起分享在港实习期间的方方面面。 (钱俊 200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