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法学院谢老师和03法学10位同学抵达香港,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以及法院机构的参观考察活动。每位同学感触良多,现在从律所实习篇、法院机构参观篇、人文篇、生活篇和义工活动篇做一个总结。
(一) 律所实习篇
我们被分配到实习的律所或律师行在香港甚至在世界都是饶有名气的,其中有两间是全球性的律所。大家都在律所里跟着律师做,或者在律师的指导、安排下完成任务。律所的规模、管理运作令我们大开眼界。律所里面分开有多个不同的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各个部门就独立的,部门之间和律所的人员都很讲究团队合作精神。虽然表面个人都是自己做自己的工作,但是他们潜意识已经存在了合作的理念,重视发挥团队的整体作用,使得律所里面的人员发挥最大的作用,为自己的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律所里面的工作人员英语都非常好,律所的文件资料绝大部分都是全英文的,这一点给我们很深刻的感受。律所也有很多外国人在工作,特别是在全球性的律所里面,就算对话双方是香港本地人,他们/她们都会用英语讲,我想这是他们工作的需要,也是他们的习惯。我们在实习参观考察法院机构期间接触到的人员英语也非常流利,可以说在香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要具备强劲的英语功底,他们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具备足够的水平和能力来对付工作。在校园里面真的应该利用好现成的资源,加强英语学习、提高英语水平。我们对律所的工作人员对待工作的态度也很有感触,他们都没有下班概念的,拼命工作。下午5点是下班时间,但是到了7点都还没有走,甚至9点、12点。部分律师对待工作就是视工作为生命,他们把工作看作是一个工程,要直到高质量完成为止。完成了这项任务,接下来又有新的任务,天天看到他们都没有空闲时间的。其实看得出,他们的工作压力也很大,有时候中午饭都没有吃,在冲个牛奶喝就算是午餐了,来去匆匆。他们的工作讲究高要求、高效率,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家都拼命工作了,他们的敬业精神值得学习和借鉴。
律所的人员对待我们这些work experience students 很好,我们有什么问题要请求帮助的,他们都会很热心很耐心地帮忙解答,虽然他们很忙。即使我们不是律所的正式员工,但是我们从进去律所的第一天开始就有接受很正规的培训,有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带着介绍律所的基本情况,介绍律所的某些人员给自己认识。这也可以看出他们工作的认真和待人的态度。律所的工作人员看问题的眼光非常开阔的,考虑分析问题的带有前瞻性、全球性,不只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真的是立足香港、面向世界的。
我在律所实习期间发现一个不好的现象-------浪费电。律所的电脑一大早全部由IT中心统一打开了,办公室的日光灯从早到晚没有熄过,即使是大白天光线充足的时候也没有关灯,空调一天到晚没停过。香港环保团体倡议在8月8日晚上8时熄灯三分钟,但是看到电视新闻报道说响应号召的人不多,而且环保团体的成员有很多是外国人。
(二) 法院/机构参观篇
实习期间,按照我们的行程安排,我们去参观了香港的法院和其他的机构。包括:律政司、法律援助署、大律师公会、九龙城区域法院、立法会、证监会、律师会、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审裁署、交易所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参观完这些机构后,香港的法制有进一步的了解。香港法制的独立其中表现之一是法官的独立,真正是三权分立。法官是终身制的,除非法官个人患病或者行为不检。香港的法院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的,我们参观高等法院那天,看到它开庭的时间编排表,大概有80多个案件要审理,多个庭同时开审。可以看出,香港的纠纷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香港人法律意识比较强,有纠纷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具特色的是法院开庭的那套录音录象系统和少年法庭,将很多高科技的手段引入了法庭审理。录音录象室的工作人员忙得不得了,将开庭的情况从头到尾全部录音录象,还有专业的翻译人员翻译成中英文版本的。如果在法庭上要核对一分钟之前讲过的话,马上可以调出录音核对,为法庭审理案件提供了快捷方便的保障,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更好更公平地解决纠纷。还有少年法庭,除了高科技的录象系统外,在少年庭的设计上也别具一格。双方的桌子是相对的、平等的,法官的位置也和双方当事人的差不多高,没有其他法庭的设计那么庄严、等级分明,还设计了家长位置,开庭时候有家长陪同。更人性化的一点就是少年法庭的证人房间设计。为了不给做证的少年太大的心理压力,少年法庭证人有独立的房间,通过闭路电视显示开庭的情况,证人不用出现在法庭上,但是法庭那边可以看到证人的,证人只可以从闭路电视上看到法庭上问话人的头像。而且傍边的小房子如同游乐场,都是适合小朋友玩乐的设计。
我们参观香港的法院系统,从高到低,对香港的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个人认为,香港法治做得好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完备的法律制度使得刑事犯罪或者民事纠纷都有法律条文或者判例可以作为依据,完备的法律制度为法制提供了坚强的基石和后盾。虽然不能够说香港的法律制度就完美无缺,但是法官作出的判决是有理有据的,理据从何处来?法例的直接规定、先前的判例以及法官的自由心证。
第二:三权分立体制。三大机关各司其职,司法不受干预,法官独立。这是司法独立的重要保障。
第三:高素质的法官和律师。在法官独立的前提下,法官不受外在因素的干扰,根据法例、判例和自由裁量,从事实和法理上,依理据做判决或裁决。同时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或代理将事实辩明,为法官做判决或裁决提供了帮助。特别是刑事案件,通过双方对抗式的争辩,将事实明朗化。(顺便说一下,在香港要做法官,必须先做律师。做了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有机会成为法官,级别越高的法院要求越高。)
第四:市民的法律意识比较强。双方有纠纷争执不下,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们相信法官、相信法律。
(三) 人文篇
在香港短短三周时间,肤浅地体验了香港的人文风气。
首先是香港的公众文化。在星光大道上,每周都有免费的现场演唱欣赏,有灯饰表演,有音乐喷泉;中央图书馆为市民免费开放;香港大学的博物馆可以供免费进入参观。众多的公众文化给市民提供了良好的消遣空间,不但给香港本地人,还给外来客人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熏陶着观赏人,感染着访客,陶醉着众人。同时可以看出,香港政府在这个方面做了不少功夫,为市民的公众娱乐创设了好去处,为提高大家的文化素养花费了不少心思。
其次是表现在问路。我们初次去不熟悉路,很多时候出去都要问路。指路的人都会很热心详细指点,不会说是拒绝回答或者反向指路。
再次就是公共交通秩序。香港交通路线绝对繁忙,公共交通工具发达。市民在等公车的时候,尽管有几十人在等车,但是都会很自觉地排队,不会是插队,上车也是很有顺序,一个接一个,不会是争先巩后,也很少有人乱闯红灯的,这种习惯应该是已经深深植入了他们的脑海了。
还要提到的就是:在路上巡逻的警察。他们检查行人的证件的时候绝对按照法定程序来做检查的。香港法例赋予巡警们可以检查可疑行人证件的权力。他们进行检查时候带有胸卡以证明身份,有位师兄在街上给巡警要求检查证件,因为师兄是读法律的,所以问了巡警有什么权力检查,巡警很熟悉地告诉他说根据香港法例某某条的规定有权力进行检查。做完检查后巡警做了现场笔录,师兄问他可否给看看是什么笔录。巡警又说根据香港法例某某条他有权利看笔录。巡警的执法真的是文明执法,不是暴力执法。
(四) 生活篇
香港的消费水平相当高,从一位在电子系统开发公司工作的员工中了解到,在香港一般人的月消费额在8000至10000港元。所以对于收入偏中下的阶层来说,生活也是相当紧张的。一般搞清洁的员工、公司的文员虽然说月收入有8000到10000港元收入,但是相对于当地的消费水平来说也是刚刚好够基本生活,更高级别的工薪阶层月收入就有40000港元。不要光看到他们收入的数字,其实相对在内地来说,可能在某些地方收入2000元就在本地消费也许就和香港的差不多了。
一般家庭的收入除了投资外,如供房买车炒股,更多的应该是花费在培养孩子方面。家长对于培育自己孩子的费用绝对是多的,在公车上经常会听到那些家长讨论他们孩子的事情,如报读各类兴趣班,暑期训练班等。在教育投资方面他们应该不会吝啬,因为他们都比较重视教育,很多有条件的家庭都送孩子去外国留学的。
香港的大大小小的商店、商城多如牛毛,特别在铜锣湾,到处人头涌涌,加上周围高耸的楼寓大厦,让人感觉到这个地区的繁华和发展。特别是看到众多的有名的大企业、大公司,让人感觉到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引领着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潮流。在路上见到的私家车八成的都是奔驰和宝马,真的是名副其实的发达地区。
(五) 义工活动篇
在实习期间,我们到香港圣雅各福群会做了两次义工,和那里的智障人士交流搞活动。在圣雅各福群会工作人员的介绍和指导下,我们学着怎样去和智障人士交流。智障人士大部分都是中轻度的智障,有些虽然年龄很大,但是智力水平还是几岁小孩一样,也有一些跟正常人一样,只是行为上有些特别。我们去跟他们交流主要是通过搞活动,在行为上给他们正确的指导,慢慢使得他们自己明白在什么时候应该怎么样做才是正确合理的,让他们自己学会独立,学习接人待物、为人处世的正确方法。听那里工作人员的介绍,圣雅各的智障人士通过学习交流,大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有些都可以有自己的工作,如在KFC、MC做清洁员工,在公司做文员等,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从事自己能力内的事情。
其实参加义工活动给我们最大的感触还是在圣雅各工作的人员,她们都是全职的,她们真的把自己的心思都放在智障人士的身上了。她们用自己的耐心、真心和真爱去感化每一位智障人士,用自己的努力和辛劳去促动每一位智障人士的心灵,把自己无私的爱奉献给每位智障人士,让他们在社会中实现圣雅各福群会的理念——平等、机会、共融。
(03法学 杨大战 200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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