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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开展法律硕士实践教学活动

发布时间:2020/12/28来源: 被阅览数:

2020年12月18日,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怀效锋教授、法学院党总支刘明强书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执行副主任熊金才教授和余泓老师带领2019级、2020级法硕全日制学生一行45人来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本次教学活动受到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接待,学生们参观了惠州中院审判庭的现场,并开展了旁听庭审的观摩学习。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法硕学生做了题为“我们需要怎么样的法官——法官品格与法院文化”的实践课教学。

 教学活动结束之后,双方还签署了共建汕头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