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健全高等法学院校与司法实务机关交流合作机制,加强高校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提高高校科研育人水平和法院司法水平,6月10日,汕头大学法学院与澄海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并举行授牌仪式。澄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胜、澄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炫坤、汕头大学法学院邓剑光副院长等出席仪式。
邓剑光副院长向陈炫坤院长授予“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牌匾,并共同签署《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
陈炫坤院长指出,澄海法院高度重视与汕头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建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能架起院校互联互动的“连心桥”,搭建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的新平台。澄海法院将与汕大法学院通过学生实习、教师与法官双向交流等项目,实现人员交流、资源共享,共同促进法治澄海建设高质量发展。
邓剑光副院长指出,澄海法院在汕头地区乃至粤东地区的影响力、业绩和综合水平都非常突出,非常荣幸能与澄海法院共建教育实践基地。基地建设过程中汕大法学院将与澄海法院及时交流,遵守澄海法院规章制度,秉持合作共赢的思路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实践教学做好,把双方的合作推向新高度。
澄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胜热烈祝贺澄海法院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实现合作共建,希望双方以基地共建为起点,携手合作、干出成绩,开创法治澄海建设新篇章。
仪式结束后,邓剑光副院长、陈瑞林主任、吴鹏与倪向东老师一行参观了澄海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和凤西法庭,了解澄海法院的司法文化和党建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