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仲裁法》开始生效实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作为政法院系专业课程之一的《仲裁法》却一直未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与青睐,很久以来也没有全国统编出版的教科书问世,这一现象不仅对法学本科生的教学活动不无益处,而且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至为重要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仲裁法律制度的普及运用也颇为不利,以致于造成不少法科毕业生对于商事仲裁制度缺乏应有的系统学习与深入的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国《仲裁法》的教学研究工作以及提高《仲裁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满足法科学生学习掌握仲裁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教学用书之需要,我们二位作者认为有必要编著这本《仲裁法》。该书不仅可以作为高等学校政法院系本课生教科书,还可以作为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部门的参考用书。该书共分十章,由三个部分组成:仲裁法总论、仲裁法分论与涉外仲裁法论。全书以中国现行仲裁立法以及相关国际仲裁公约为依据,力图反映出我国商事仲裁立法的基本内容与体系,在适当参考与借鉴国内外有关仲裁法学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法学本科生教学之特点,较为科学地、系统地、准确地阐述了仲裁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并力求在内容上融知识性、科学性、系统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值得一提的是,鉴于商事仲裁制度呈现出来的内在的强劲的国际统一化发展趋势,作者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仲裁法学教学科研以及仲裁实际工作的经验,在该书中还尽量地附有仲裁法律专业术语的英文翻译以及一些典型的仲裁法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