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第二十七届田径运动会于2013年12月7日—8日在田径场隆重举行。赖梅芳等41名运动员代表法学院参加田径项目比赛,吴伟明等60名同学代表法学院参加方阵队展示。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运动员与方阵队队员始终坚持“百舸争流,挥斥方遒,活力法院,激情无限”的精神,在田径场、健身房进行了刻苦的训练。训练上,他们挥汗如雨、士气高昂;行进中,他们步伐整齐、口号嘹亮;赛场上,他们奋勇拼搏,超越自我;观众席,他们呐喊助威,激情四射。最终,在法学院学子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在今年的运动会中取得优异成绩,荣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并连续3年摘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具体获奖情况如下:
集体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团体总分第三名
个人奖:郭政枭、赖梅芳
个人项目获奖情况:
赖梅芳获得女子100米第一名、女子跳远第一名、女子4*100米第三名
黄明洁获得女子3000米第四名、女子100米第七名、女子4*100米第三名
罗永彬获得女子800米第二名、女子4*400米第四名
莫慧敏获得女子跳远第四名、女子4*100米第三名
韩莹琪获得女子标枪第一名、女子铅球第二名
李强获得男子跳高第二名、男子4*100米第五名
何涓霞获得女子铅球第三名
植秋霞获得女子400米第六名
叶巨斌获得男子跳远第七名
刘金合获得女子1500米第八名
陈佩婷获得女子标枪第八名
黄婉欣获得女子4*100米第三名
吴伟明获得男子4*100米第五名
步乾坤获得男子4*100米第五名
李鹏飞获得男子4*100米第五名
陈家琪获得女子4*400米第四名
莫宵敏获得女子4*400米第四名
吴采倩获得女子4*400米第四名
吴伟明获得男子4*400米第四名
杨艺峰获得男子4*400米第四名
何强超获得男子4*400米第四名
王颖超获得男子4*400米第四名
恭喜以上获得佳绩的同学!
文:罗春丽 图:李璐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