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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在汕头大学第二十六届田径运动会再创佳绩

发布时间:2012/12/27来源: 被阅览数:

图文:黄穗岚
 
        汕头大学第二十六届田径运动会于12月15日—16日在田径场隆重举行。赖梅芳等31名运动员代表法学院参加田径项目比赛,陈英之等64名同学代表法学院参加开幕式的方阵队的展示。
 
        过去的一个月里,方阵队、运动员始终坚持“法政健将,放飞梦想,奋勇拼搏,超越自我”的精神,在田径场、健身房进行了刻苦的训练。训练场,他们挥汗如雨、士气高昂;行进中,他们步伐整齐、口号嘹亮;赛场上,他们奋勇拼搏,超越自我;观众席,他们呐喊助威,激情四射。最终,在法学院学子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在田径运动会中硕果累累:连续两年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在参赛的十个学院中获得“团体总分第五名”,并在奖牌榜上排名第三的佳绩。
 
 
具体获奖情况如下:
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奖
个人奖:赖梅芳 李强
个人项目获奖情况:
11公管赖梅芳 获女子100米第一名、女子跳远第一名;
12法学沈梦涵 获女子3000米第六名;
10法学韩莹琪 获女子铅球第一名、女子标枪第二名;
10公管谭璐思 获女子铅球第六名、标枪第八名;
12公管沈新渊 获女子跳远第四名;
12公管陈家琪 获女子800米第七名;
12行管李强   获男子跳高第四名、男子跳远第八名;
12法学王凯斌 获男子跳高第八名;
集体项目获奖情况:
杨家炜、何强超、叶巨斌、黄志豪  获男子4×100第七名;
钟国维、程关城、何强超、叶巨斌  获男子4×400第五名;
赖梅芳、李敏仪、关诗茗、钟丽容  获女子4×100第四名;
沈梦涵、李敏仪、黄桂梅、关诗茗  获女子4×400第五名。
 
恭喜以上获得佳绩的同学!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