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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实习感想(赵婉婷)

发布时间:2007/09/03来源: 被阅览数:

赵婉婷
 
  我在香港实习期间看到很多、学到很多,感触良深。这次实习的经历是我人生中一笔宝贵的财富,在这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将使我受益终生。下面我将从实习、参观、社会实践三个方面总结我的所见所闻以及所行。
 
  一、  律所实习篇
 
  我很幸运地被分配到Gallant Y. T. Ho & Co.(何耀棣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三个星期的实习。Gallant Y. T. Ho & Co.一共分为ABCD四个区域,我被分到C区的中国公正部,这个部门主要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
 
  在实习的日子里,接触最多的是中国委托公证人业务方面的知识,香港的委托公证人与内地的公证员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通过看此类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一些这间律所以前办过的案件的存档资料,以及司法部制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各类公证文书的格式和要求,我很快就对这方面的知识有了一个大概的理解,并总结出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与内地的公证员的区别。在看文件的过程中,遇到很多以前没有接触过的法律概念和特别的法律程序,每每如此,身边的同事都很乐意和很有耐心地向我解开疑惑。除了看文件之外,很多时候同事在做某个case的某一个步骤时也会带上我一起去,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在实践中更好地理解该步骤的含义。不仅如此,他们还会把一些简单的case交给我来处理。在同事的指导下,从draft到定稿,然后加章转递都是由自己一个人完成的。通过几个案件的实践,我对这方面的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而且学到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深深地体现到实践经验的重要性。实践经验的积累不仅可以扩大你的知识面,而且可以增进你的自信心和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只有把书本知识运用与实践才能不停地提升自己。
 
  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丰富的实践经验教训,可以为我们提供非常宝贵的实践指导,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做好准备提供有益的启迪。我们在大学课堂里学到的主要时概念、分类、原则等,以及法条的诠释,课本所举的案例往往是最典型的,而实际生活中情况千变万化,在应用上往往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以教科书上的典型例子去套千变万化的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案理,往往会令人迷惑。而且,一个案件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关系,需要综合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技巧。所以,从这次香港实习中,我深深的感受到实践经验之于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意义。
  
  除了明白到实践经验的重要性之外,我还深深地感到自己英语的不足。香港人的英语水平的确是很高,对他们来说,说英语就像说母语一样的流利和自然。香港律师事务所的文件一般都是英文的,日常生活的交流虽然还是以中文为主,但也夹杂这大量的英语单词和短语。一个香港大学法律系本科生的英语水平要比我们内地的高很多,不仅是英语口语能力,更多的是树木的写作能力和庞大的法律英语词汇量。突然发现自己跟他们有着一段很大的距离,感到自己的欠缺与不足,迫使我下定决心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
 
  二、  参观篇
 
  我们参观了香港的律师协会、大律师公会、律政司、交易所、平等机会委员会、立法会、证监会还有香港的法院等。通过参观,我们对香港的整个司法制度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我惊讶地发现香港法制机构与内地的不同,以及香港与内地越来越密切的经贸合作关系。下面我就挑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机构介绍一下吧:
 
  与律师和大律师们面对面的交谈,使我对香港的律师制度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香港的律师制度使承袭英国的模式的,香港的律师分为大律师(barrister)和律师(solicitor)。两者是没有高低、从属关系的,知识工作性质不同罢了。大律师专门负责诉讼的法律事务,律师处理一些非讼法律事务,只有大律师才可以上高等法院。在香港做大律师和律师一般都要完成三年的法学学士课程和一年的高级法律文凭课程(PCLL)。做律师的话就要在做两年的Trainee,而大律师只需要跟经验丰富的大律师做一年的Trainee,而且前半年是不准自己接案件来做的,后半年就可以。大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必须经过律师转委托,不能直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不能直接接待当事人,不能直接向当事人收费。每一个大律师都是独立的,不得与其他大律师合伙经营业务,自负盈亏。大律师的声誉和形象是很重要的,他们不能派卡片,出发达到大律师公会的特别许可,不能用广告宣传来招揽生意,也不能主动叫律师把案件交给他来处理。所以大律师所承受的压力也相对比律师的要大得多。律师协会和大律师公会的经费是由会费组成的,所以它们能够保持很好的独立性而且能真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平等机会委员会是一个法定机构,负责执行《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及《家庭岗位歧视条例》。委员会治理推广多元文化和平等观念,促进一个兼容的社会,令每个人都享受尊严,互相尊重。它的使命是消除歧视和推广平等机会,协助大众认识香港反歧视法例赋予市民的权利和责任,并就歧视行为提供申诉渠道。
 
  律政司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众担当重要的角色:1、负责所有检控工作2、草拟政府提出的所有法例;及3、就形形色色的法律问题向各决策局和部门提供意见。
 
  香港的立法会由60人组成,其中30位议员经过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其余的30位经功能团体选举产生。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立法会主要负责行使下列职权:根据《基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就任何有关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接受香港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等。
 
  香港有一套比较完善和复杂的法院系统。分别是:
  
  (一)终审法院。终审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级别最高的上诉法院,终审法院由首席法官、三位常任法官,一位非常任法官组成,非常任法官由香港或者世界上其他实行普通法的地区的人士担任。终审法院的职责是管辖上诉案件。在刑事方面,对于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的判决以及对于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做出的不能向上诉法庭上诉的判决,终审法院有是否受理上诉的斟酌权。在民事管辖方面,相对较为复杂,大致有四种情形:1、对高等法院上诉庭审理的争议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的上诉,终审法院应当受理;2、对高等法院上诉庭审理的民事案件提起的上诉,如果上诉的问题重大广泛或具有关乎公众的重要性,上诉庭或终审法院需酌情决定终审法院是否受理;3、如果高等法院上诉庭或原诉庭对于当选的候选人能否就任行政长官作出判决或命令,终审法院应酌情决定是否受理上诉;4、对于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审理的某些民事案件,如果所涉问题重大广泛或关乎公众,或关乎法律或基本法的诠释,则无需经过上诉法庭便可直接交由终审法院处理。
 
  (二)高等法院。高等法院由上诉法庭和原诉法庭组成。上诉法庭的法官包括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和9名上诉法庭法官,职能是:审理不服原诉法庭或区域法庭作出的民事或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不服土地审裁处及其它法定审裁处的判决的上诉案件;就下级法院提出的法律问题作出裁决。原诉法庭由25名法官组成,其民事、海事、刑事管辖权均没有限制。对于严重的刑事案件,均由原诉法庭一位法官连同由7人或9人组成的陪审团共同审理。原诉法庭也有上诉管辖权,审理不服聆案官、裁判法院,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淫亵物品审裁处、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裁定而提起的上诉。原诉法庭还负责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的登记与执行。
 
  (三)区域法院。主要职责是: l、管辖民事案件。区域法院有权审理索赔金额在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案件。对于根据《雇员补偿条例》提出的申索、根据《税务条例》提出的税项追讨、根据(业主与租客条例)进行的欠租扣押,区域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另外,区域法院有权管辖离婚、收养、家庭暴力等家事纠纷案件。2、管辖刑事案件。区域法院有权审理除了谋杀、误杀、强奸等严重案件以外的所有可公诉案件,也有权审理裁判法院移送的简易程序案件,判处的监禁刑期最高为7年。区域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不设陪审团,由法官单独审理。3、有限的上诉管辖权。
 
  (四)裁判法院。裁判法院设有总裁判官、主任裁判官、裁判官、特委裁判宫。它享有广泛的刑事司法管辖权,可审理多类可公诉罪行和简易程序罪行,一般情况下,有权判处2年以下监禁和罚款10万以下。所有刑事检控均需在裁判法院展开,律政司司长可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将案件移交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诉庭审理。裁判法院还设有少年法庭,审理对不满16岁人提起的刑事控诉案。
 
    (五)审裁处和专责法庭。香港特区设有4个审裁处和1个专责法庭。土地审裁处由一名高等法院原诉法庭法官担任庭长,两位区域法院法官担任土地审裁处法官,主要管辖有关土地、住所、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争议。劳资审裁处由一位主任审裁官和十一位审裁宫组成,主要审理在香港境内违反雇佣合约和学徒合约的案件。小额钱债审裁处由一位主任审裁官和七位审裁官组成,采用简易、灵活的程序审理5万元以下的索赔案件。淫亵物品审裁处由一位裁判官和两位以上审裁委员共同主持,负责裁定有关物品是否淫亵或不雅。死因裁判法庭由两名死因裁判官主持,负责调查在香港发生的需要报告的死亡案件。
 
  三、  社会服务篇
 
  周末,我们到“圣雅各福群会”做义工。那些由缺席的会员都比我们大得多,有的甚至已经到了花甲之年了,但他们的心智却只有十几岁小孩的水平。我们看了他们自己的作品,有水彩画、手工艺术品、陶瓷、舞蹈表演的照片等,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天赋。上天是公平的,虽然他们的社交能力比较差,但他们有着其他方面的才能。
 
  我们还与他们一起做早操,玩游戏。天真的笑脸、爽朗的笑声,让我们忘却现实生活中所有的烦恼,深深地明白到“助人自助”的真正含义。通过与该协会社工交流之后,我对香港的福利事业有了一个初步但深刻的认识。我发现香港政府对这群弱势群体特别的关照和帮助,感受到社工和义工真诚的心,被他们无怨无悔的付出精神所感动。
 
   三个星期一眨眼就过去了,时间虽然短暂,但却给我留下难忘的回忆。这次实习带给我的不仅是一次实习和生活体验,更重要的是给我的未来指明了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