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系各位同学:
为推动和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境外交流学习活动,公管系校友捐款设立“公管系境外交流学习校友奖学助学金”,以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赴外交流学习。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有特殊经济困难者,由学院出具相关材料说明),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获得2015-2016学年学校或学院境外交流生/ 交换生/实习实践项目资格的学生;
(二)准备申请2015-2016学年学校或学院境外交流生/ 交换生/实习实践项目的学生(最终获得奖学金与否以是否获得相应资格为准)。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三、提交材料:
法学院“公管系境外交流学习校友奖学助学金”申请表。符合条件者在11月9日之前向法学院团委(文北209)提交《法学院“公管系境外交流学习校友奖学助学金”申请表》、境外交流/交换/实习实践学习邀请函或其它录取证明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书面材料。
四、奖助学金金额及发放
(一)金额1000-6000元/人。
(二)已获得2015-2016学年学校或学院境外交流生/ 交换生/实习实践项目资格的学生,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发放。
(三)准备申请2015-2016学年学校或学院境外交流生/ 交换生/实习实践项目的学生在获得交流资格后一次性发放。
五、其它事项
无论何种原因,最终未能出境学习或中断学习,须全额退回所获助学金。
法学院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