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21日,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彭文浩(Michael Palmer)教授、党总支苏文记书记、副院长闫志刚副教授、法律系主任陈瑞林副教授、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执行所长邓剑光教授和院长秘书姚津津老师一行六人赴中山、深圳,访问中山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一区人民检察院、广东弘力律师事务所等。
学院领导与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范华清常务副院长、政治处王红雨副主任、研究室林文刚主任、周方副主任、教育培训科易春梅副科长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介绍各自情况,并就学生实习与就业,以及建立教学实践基地等事宜进行磋商,交换意见。在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访问者一行与唐伟源副检察长、政治处叶红主任等就学生实习、招考、培训等交换了意见,达成合作意向。在中山市第一区人民检察院,访问者与周景生副检察长、政工科唐德谋科长等深入交流,表达了进一步合作的意愿,双方将择日签订学生实习协议书、聘请实践导师、检察官干警培训等合作事宜。在广东弘力律师事务所,访问者与该所合伙人刘宇峰律师、赖成律师、利永波律师等商谈了学生实习协议及法学教育实习基地挂牌等事宜,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在中山期间,学院领导老师还会见了诸多校友,并与广东优游涵泳律师事务所卢宏盛主任、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金府律师初步达成提供实习机会,聘请实践导师等意向。
在深圳期间,访问者会见了广东协德律师事务所杨永强主任、南山区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吴燕珊书记、深圳罗湖法院马宏记法官,以及魏红英老师等历届校友,进行了座谈。校友们得知学院近几年的发展和所取得的成绩后,非常高兴,并积极地为学院的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