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汕大法学院与汕头市濠江区司法局在濠江区委会议中心举行共建“社区矫正”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并为志愿者颁发证书,标志着“社区矫正”教学实践基地正式成立,双方将在未来两年展开合作,共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法学院 25名学生成为濠江区首批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
此次汕头大学法学院与濠江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的合作是贯彻法学院法学教育服务地方的原则,同时也是贯彻实施今年刚刚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具体行动。双方同意开展以下四方面的合作:成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制订社区矫正方案、依个案分析制订具体帮扶措施、实现双方资源共享。
出席活动的领导和嘉宾有濠江区委副书记王奕杰,区纪委书记陈跃文,区政法委书记林锡波,市司法局副局长林俊杰,法学院院长彭文浩教授,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苏文记,法律系熊金才主任,以及濠江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街道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各派出所教导员、各司法所所长,各社区党支部书记,汕头大学法学院学生志愿者代表。签约仪式由濠江区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连泽生主持。
在签约仪式上,法学院院长彭文浩致辞中说到,与濠江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合作,符合法学院秉承的法学教育服务地方的原则,同时合作也将有助于基层司法机关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模式。在濠江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指导下,法学院的学生志愿者将通过辅导、调查、普法宣传、探访、感化教育、亲情教育的方式帮助改造濠江区的被矫正人员,引导他们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濠江区政法委书记林锡波指出,这次探索“社区矫正”的合作新模式,能够利用高校资源,一方面能够让大学生志愿者走进社区服刑人员,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大胆尝试。他希望大学生志愿者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活用知识,不断学习,提升应用法律解决实际的能力,更好的为濠江的社区矫正工作奉献自己的一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