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9日,香港律政司副法律草拟专员毛锡强先生应邀访问汕头大学法学院。当天下午在法学院院长Michael Palmer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李平教授,法律系主任熊金才副教授等人的陪同下赴汕头市法制局进行友好访问并作了主题为“香港陆上交通的管理”的讲座。法制局局长孙良胜先生,法制局副局长陈茜女士等领导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上,毛锡强先生简要介绍了香港地貌和公共交通现状。他指出,香港交通管理基本思路主要有二:一是向公共交通倾斜,确保效益高、载客量大的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先权;香港地铁的发展有赖于香港地铁公司既非公有亦非私有的特点,最大股东虽是香港特区政府,但仍有小部分股权掌握在香港市民手中。这样的体制安排平衡了社会各方利益,促进香港地铁线路在稳定中日臻完善。
二是控制乘用车,不以需求决定道路,即通过控制牌照费、停车费、燃油税等方式调整市场对乘用车的需求。香港不仅有非常规范和齐备的立法作为指引,而且还有充分有力的执法作保障。香港会有目的地发展行人天桥系统,通过调整政府部门上下班的时间来错开交通高峰期;为了能撰写切实可行的法律条例,政府还会委派交通调查员到各交通枢纽作有关车辆流向的调查统计。
毛专员演讲激发了在场许多领导干部的思考。大家纷纷为汕头市交通管理献计献策。孙局长也对“用小巴制度取代摩托车使用”的建议作出回应。毛专员还针对法制局领导对执法效果的问题发表了独到的见解,他说:“我不赞同治乱世用重典的观点。我认为,法网的密度比刑罚的力度更重要”。
最后,汕头市法制局孙局长和香港律政司毛专员交换礼品。法制局局长会后表示,希望以后能举办更多类似的交流活动,相信通过有针对性地借鉴香港交通管理政策,汕头市交通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