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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法律草拟专员谈法律草拟与法治

    发布时间:2011/10/10来源: 被阅览数:

     
            2011年10月9日晚上,香港律政司副法律草拟专员毛锡强先生应邀在汕头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开主题为“法律草拟与法治”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Michael Palmer教授主持。
     
            毛先生在讲座中讲了什么是法治,他向同学们概述了西方和中国的法律发展史。他认为“政策是根,法律是果”。一部良法应当具备以下七个特点:反映社会价值,符合集体长远利益、符合其他法律、可操作性、经受时间考验、具体明确、有助于良好管治、清晰易读。
     
            他以二十余年的法律草拟执业经验提醒汕大学子,法律并非万灵丹。许多社会根源性的问题并非一部立法就能解决。他认为“治乱世用重典”这个说法亦不妥当,刑法的威慑力不在于其刑罚的严酷,而应当在于其判罪的确定性,亦即犯法即会判刑这样的威胁力上。法律执法的密度比重刑更加重要。
     
            在谈到法律草拟时,他认为理想的法律草拟人员应当具备深厚的语文功底,精益求精的法律精神,投身公共服务的热情以及良好的逻辑分析能力。从事香港法律双语草拟二十余年,他热爱这份职业,从这份工作中找到了极大的满足感。他说,如果想为法治社会作贡献,维护民众的权利,想对法律体系有更全面的认识和研究,成为一位法律草拟人员是最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