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长江谈判及争议解决中心主任Michael Palmer教授应邀访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并为广外法学院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作了主题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Ombudsman System (替代性纠纷解决: 申诉专员制度的发展)的讲座,受到了广外法学院老师和学生们的欢迎和好评。讲座由广外法学院的龙著华副院长主持,汕大法学院邓剑光教授、广外法学院的常廷彬教授、杨桦副教授、宁少媛老师出席了讲座。
Palmer教授首先用中文介绍了演讲的主要内容,随后用英文进行主题演讲。他详细地介绍了申诉专员制度的历史渊源、发展过程、现今情况。其中,重点介绍了此项制度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运行情况,并分析了(申诉专员制度)移植到我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在互动环节中,广外大的学生们以流利的英文和严密的逻辑向Palmer教授提出了各自所关心的问题。Palmer教授都给予了耐心的解答,现场气氛十分融洽、活跃。广外大法学院的杨桦老师对本次的主题演讲和同学们的提问也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并向同学们推荐了对此制度有详细介绍的专著《英国行政法》,并鼓励对这方面有兴趣的同学们可以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最后,龙著华副院长做了总结。他对Palmer教授精彩演讲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并欢迎Palmer教授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再次前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访问,希望能和汕头大学法学院有机会进行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