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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来我院参与座谈会并开设讲座

    发布时间:2023/11/13来源: 被阅览数:

    2023年11月7日,著名法学家、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应邀来我院讲学。上午10点开始,徐国栋教授以《AI就是助手,外语就是力量,数据库就是腹笥》为主题向我院师生倾囊传授其民法治学方法与经验。座谈会由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主持,部分法学院师生聆听了座谈会。

    徐国栋教授指出,当前实体书的作用在逐渐淡化,要善用AI的力量辅助开展学术研究,徐教授向师生慷慨分享了多种在线AI法律研究资源,并细致演示了其各自操作方法。徐教授认为,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基于西法东渐的事实,仍须谦逊地对西方法学的领跑地位予以承认,且法学特别是民商法的研究具有国际性,因此,必须重视多种外语的学习和应用,保持研究的全球视野,徐教授特别强调了非英语西语对专门性法学研究的重要功用。徐教授认为,信息时代应重塑我们的阅读和藏书方式,网络资源和数据库促成了研究者对资料获取的平等,应充分利用各种以促进知识传播为目标的开放式数据库,实现研究的前沿和同步。

    11月7日晚上,徐国栋教授为法学院师生做了题为《生命表与民法》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主持,王占明副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徐国栋教授从我国辞书对“生命表”的介绍切题,指出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就已在受遗赠人扶养费和用益权存续期间上开创性使用“生命表”。接着介绍了圣毛尔死亡表及杰弗逊代际正义的观念。徐教授提出,客体同样具有生命表并与主体生命表交错,应认识到我国居住权设置可能起到掏空房屋所有权的作用,重视房屋建筑寿命背后所蕴含的政策和经济使命。徐教授介绍了有关死亡赔偿金“霍夫曼计算法”“恩格尔计算法”的差异及其物文主义局限,梳理了欧洲法学说上对生命权赔偿的立场流变,特别分析了莱修斯、格劳修斯等法学家对“生命表”计算做出的贡献。最后,徐教授介绍了焦亚的人格权侵权理论,及意大利最高法院在2014年的一个判决中,最终创立了“生物学损害”的概念,对死者生命权侵害予以独立救济。徐教授认为,法律主体的概念应从意志主体向利益主体更新,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亟待进行人文主义的转换。

    在与谈环节中,王占明副教授对徐国栋教授纵横捭阖的学术视野和持续旺盛的学术创造力表示致敬,并结合自身学习体会,从哲学、法律和社会价值等多个角度阐明了“生命表”对我国司法现状的指导作用。他认为,徐教授有关死亡赔偿金思想史的分析极大纵深了我国民法学界以往对“继承丧失说”“扶养丧失说”的制度认识。生命表概念为民法安插了时间之轴,以“生命表”这一独特的视角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会大大拓宽现代民法的研究视角,可以得出很多新颖的研究观点。

    2023年11月7日,著名法学家、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应邀来我院讲学。上午10点开始,徐国栋教授以《AI就是助手,外语就是力量,数据库就是腹笥》为主题向我院师生倾囊传授其民法治学方法与经验。座谈会由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主持,部分法学院师生聆听了座谈会。

    徐国栋教授指出,当前实体书的作用在逐渐淡化,要善用AI的力量辅助开展学术研究,徐教授向师生慷慨分享了多种在线AI法律研究资源,并细致演示了其各自操作方法。徐教授认为,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基于西法东渐的事实,仍须谦逊地对西方法学的领跑地位予以承认,且法学特别是民商法的研究具有国际性,因此,必须重视多种外语的学习和应用,保持研究的全球视野,徐教授特别强调了非英语西语对专门性法学研究的重要功用。徐教授认为,信息时代应重塑我们的阅读和藏书方式,网络资源和数据库促成了研究者对资料获取的平等,应充分利用各种以促进知识传播为目标的开放式数据库,实现研究的前沿和同步。

    11月7日晚上,徐国栋教授为法学院师生做了题为《生命表与民法》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主持,王占明副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徐国栋教授从我国辞书对“生命表”的介绍切题,指出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就已在受遗赠人扶养费和用益权存续期间上开创性使用“生命表”。接着介绍了圣毛尔死亡表及杰弗逊代际正义的观念。徐教授提出,客体同样具有生命表并与主体生命表交错,应认识到我国居住权设置可能起到掏空房屋所有权的作用,重视房屋建筑寿命背后所蕴含的政策和经济使命。徐教授介绍了有关死亡赔偿金“霍夫曼计算法”“恩格尔计算法”的差异及其物文主义局限,梳理了欧洲法学说上对生命权赔偿的立场流变,特别分析了莱修斯、格劳修斯等法学家对“生命表”计算做出的贡献。最后,徐教授介绍了焦亚的人格权侵权理论,及意大利最高法院在2014年的一个判决中,最终创立了“生物学损害”的概念,对死者生命权侵害予以独立救济。徐教授认为,法律主体的概念应从意志主体向利益主体更新,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亟待进行人文主义的转换。

    在与谈环节中,王占明副教授对徐国栋教授纵横捭阖的学术视野和持续旺盛的学术创造力表示致敬,并结合自身学习体会,从哲学、法律和社会价值等多个角度阐明了“生命表”对我国司法现状的指导作用。他认为,徐教授有关死亡赔偿金思想史的分析极大纵深了我国民法学界以往对“继承丧失说”“扶养丧失说”的制度认识。生命表概念为民法安插了时间之轴,以“生命表”这一独特的视角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会大大拓宽现代民法的研究视角,可以得出很多新颖的研究观点。

    最后,汕头大学法学院邓剑光院长对徐国栋教授所作的精彩演讲表达了感谢,并鼓励诸位学子向徐国栋教授学习,开拓视野,用普遍联系的思维去思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