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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智·读书会·论文导读活动丨第七期】

    发布时间:2024/11/15来源: 被阅览数:

    11月9日晚,法学院、格致书院第七期启智•读书会:论文导读活动,如期在法学院C429会议室举行。本期论文导读活动在法律系王占明副教授的主持下进行,同学们围绕各自分享的论文展开讨论。

    活动开始

    王占明老师首先强调,读书的过程综合吸收、模拟和创新这三种学习机制,是我们能提升认知水平、增强专业能力的唯一途径,更是对抗当下应试化,碎片化弱化大脑整全思维能力的唯一有效途径。本次论文导读活动的分享人吴倩、温倬辉、丘博彦、严海伟、方正霖、李浪婷、韩霄冰同学分别就《夫妻共同遗嘱效力分析》、《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和财产规则释论》、《论实用艺术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标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认定》等论文进行了分享,并就各自在论文写作中遇到的困难寻求解惑。

    论文分享

    吴倩同学针对不同遗嘱类型梳理了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王老师以问答的方式提示,后死亡一方变更遗嘱的自由应受到共同遗嘱对价性的制约;对于依赖扶养的继承人,通过继承直接支配先死亡一方财产和得请求后死亡一方承担扶养义务存在利益差异。

    温倬辉同学拟撰写论文集中于从交易安全确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对应的责任财产,并以此拣选所引读论文内容。与会者分析了“跳读”论文的效率优势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叶障目”,王老师提示应注意文中“婚姻保护消极激励”“代位财产”及“婚姻财产与物权变动的区分”对整体婚姻财产制的突破性重整。对于温同学所提出,在与债权人的外部关系上,应根据社会经验设定举证负担,将夫妻双方的全部财产推定为负债一方的夫妻个人财产,由非负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见解,王老师肯定该见解的体系突破,但提出应考虑不同主体的举证距离进一步分析论证。

    丘博彦同学注意到国内很多人支持计算机字体因实用性排除其审美艺术性而拒绝提供著作权保护观点,认为其背后原理与所选论文中讨论的实用艺术作品“双重独创性”标准一致。王老师指出,该文章实质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否定“双重独创性”理论,提示对157号指导案例的扬弃使用。

    针对严海伟的报告,老师指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著作权性及其权利归属是论文的主线,前者涉及主、客体二分的权利构造方法论,后者则为运用类推适用法人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技术手段问题。

    方正霖、李浪婷的报告聚集“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资格权的定位。其中,前者的论文纠正一般偏见,认为资格权蕴含于集体所有权,而非宅基地使用权的组成部分,是宅基地跨集体流转后经系统更新所形成的“空位”,使用权为由集体所有权新设的权能完备型物权,具有高度的规范性和学术价值;后者论文则呈现为资料的汇集和整理,但在话语体系的更新方面,也不失为当下较常见的一种政策性研究方法。

    韩霄冰同学准确提炼了民法典自甘冒险规则下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并结合文中提到的“某直播平台网红人事危险活动致死案”作出分析。王老师引导大家思考,既然将免责而非减责作为自甘冒险区分于比较过错的标准,将活动组织的责任认定为后者是否存在逻辑上的不一致;网络服务平台所应尽的注意义务与案例中网红的致损危险类型是否一致?

    点评总结

    本次读书会所涉文本知识跨度大,学术难度繁复,但参与者热烈而沉浸,不觉时间已历三个小时有余。王老师针对每篇论文的具体内容,从研究方法的科学性、论证逻辑的严密性、数据分析的准确性以及结论的合理性等多个维度进行了深入剖析,并进一步指出了论文中的亮点与不足。最后老师强调,读书要重视阅读对象的筛选,要注意所选文本学术质量、时效性、难易程序,以与阅读目的相适宜。阅读要基于文本、超越文本,要着意训练对内容的提炼、对体系的梳理,和对论证的评判等方面。

    活动尾声

    活动最后,大家在现场合影留念。与会同学们纷纷表示,本次论文导读活动增强了他们的问题意识、主线意识和规范意识,让他们获益匪浅,并为老师的循循善诱、无私分享点赞。

    至此,法学院、格致书院第七期启智读书会顺利落下帷幕,让我们一起期待下一期的读书会活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