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

    学院要闻

    学院首页 > 学院要闻

    粤东治理学术沙龙|公共事务治理的元主体与根治理——需求溢出理论的个人主体论

    发布时间:2024/12/27来源: 被阅览数:

    12月6日晚,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第21期“粤东治理学术沙龙”成功举办。本次活动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太刚教授作题为《公共事务治理的元主体与根治理——需求溢出理论的个人主体论》的专题讲座。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丽婷、廖逸儿副院长、汪金峰老师等出席了活动,活动由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主任邢振江教授主持。

    在讲座开始前,张丽婷副书记为刘太刚教授颁发聘书,正式聘任其为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丽婷副书记在致辞中表示,刘教授的学术成就和研究方向与法学院及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的科研发展目标高度契合。她期待刘教授带领学术委员会推动更多创新性的科研项目,产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为研究所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讲座中,刘太刚教授首先回顾了当前公共事务治理领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面临的挑战,指出随着社会治理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亟需提出新的理论框架,以更深入地理解公共事务治理中的主体关系和互动模式。随后在讲座的核心部分,刘太刚教授详细阐述了“需求溢出理论”的基本内容,并基于这一理论提出了全新的研究视角——个人主体论。他强调,公共事务治理中的“元主体”并非单一的集体或政府,而是由多层次、多维度的个体和组织共同构成,通过探讨个体需求在社会系统中的溢出效应,需求溢出理论揭示了个体行为与整体治理结构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

    刘教授进一步指出,在这一理论框架下,个体需求不仅是治理目标的一部分,还会在不同层次上产生交互与溢出效应,最终构成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公共事务治理应更加注重人本主义理念,重视个体需求与公共服务之间的对接与平衡。只有在尊重个体主体性和需求的基础上,公共事务治理才能实现真正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发展。

    在总结发言中,廖逸儿副院长对刘太刚教授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她表示刘教授的讲座内容深刻独到,理论视角新颖,为公共事务治理研究和实践提供了重要启示和方向。邢振江主任对刘太刚教授的讲座再次表示感谢,并冀望今后能举办更多此类高水平的学术活动,进一步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

    此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为与会者带来了宝贵的学术分享,也进一步提升了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在公共事务治理领域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

    附:刘太刚简历

    刘太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研究室主任,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公共管理基础理论及中国传统治道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社会服务方面,曾任国家监察部特约监察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