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

新闻动态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法学院与市委社会工作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25-04-04 浏览量:

4月3日,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连泽生带队来访法学院,与法学院领导及教师代表开展座谈,并共同签署《校地合作框架协议》。

在座谈中,法学院党委书记刘明强指出,开展校地合作能够发挥高校理论研究与人才资源优势,促进社会工作、法律人才培养,希望双方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服务社会”的原则,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尽快推进各项目落实。

连泽生部长指出,培养高层次、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是推动汕头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委社会工作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汕头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共建,共同开展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及实践指导等,推动新时代汕头社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随后,连泽生部长与邓剑光院长共同签署了《校地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理论研究与政策咨询、社会调查与实践应用、人才培养与专业培训、学生实习与实践、共建社会工作学院、社会服务协同供给等方面展开合作,共同致力于整合高校学术资源与社会工作实践经验,构建“研用”合作平台;服务汕头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推动社会工作领域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培养高素质社会工作与法律专业人才,助力汕头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赵丹阳以及相关部门同志出席了活动。法学院参加活动的还有院党委副书记张丽婷、副院长廖逸儿、法律系系主任张扩振。


行政办公室:0754-86503900 

图文传真:0754-82902329 

电子邮箱: o_fxy@stu.edu.cn

©2020 汕头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