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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实录|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

发布日期:2025-11-07 浏览量:

2025年11月1日,作为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2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之一的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召开。本次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汕头大学法学院承办,会议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行政法治新发展”。来自广东省司法厅、广州海关、广州市司法局、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广东省法学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贵州省大方县检察院、广东凯征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等实务单位,来自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东莞理工学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汕头大学等科研机构,以及来自《大连理工大学学报》《南通大学学报》《上海大学学报》等重要学术期刊的大湾区内外10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汕头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喻洪,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刚凌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喻洪副校长代表汕头大学对各位专家学者和与会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与诚挚的感谢,指出我们正处在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起点上,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时代行政法治建设的领航作用,共同探讨行政法治发展的新理念、新路径,为构建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法治体系贡献智慧力量。

薛刚凌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指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必然会面临更多行政法治建设方面的新挑战和新机遇,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多层次上研讨行政法学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新发展。

随后,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吴堉琳副教授主持了获奖论文的颁奖。本次学术年会收到论文投稿近150篇,共评选出26篇优秀论文,其中一等奖6篇,二等奖9篇,三等奖11篇。

主旨报告由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广东海事法院原副院长肖志雄主持。

薛刚凌教授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行政法思考——以国家经济模式为分析框架”为题,强调中国整体型市场经济模式的优越性,提出传统行政法需扩展以适应政府在经济管理领域的发展职能,并重构相关基础理论和创新具体制度。中山大学法学院刘恒教授以“数字技术应用对行政法的影响”为题,指出数字技术对行政法的挑战突出表现在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优化与行政执法自动化方面,并认为人工智能和法律的关系引发了对透明性、信任机制及人类与机器协作未来职业技能的深刻讨论。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林振华以“行政诉讼调解的效能实现机制重构”为题,认为当前行政诉讼调解制度难以真正发挥其法治效能,提出应通过扩大调解范围、规范程序及建立容错机制等方式进行机制重构,以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何珺以“‘一人多诉’的实践悖论及其理论纾解——基于行政诉讼案例的解构” 为题,认为“一人多案、一事多诉”现象日益突出,给司法实践带来严峻挑战,提出可以建立专项统筹机制,对同一当事人的关联诉讼进行合并审理,以通过实质性化解来避免潜在诉讼。《大连理工大学学报》执行主编张秀萍以“学术发表的主题选择”为题,分享了优秀期刊论文的选题方法,并强调选题对学科理论发展及其相应实践的重要意义。

第一单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行政法治新发展”主题研讨,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桦教授主持。

广州大学法学院卢护锋教授以“属地管理原则的规范内涵与法治化调适”为题,认为实践中属地管理原则常被简化为问责机制从而可能导致责任认定与履行的混淆,提出属地管理原则应法治化规范,即区分兜底与辅助形态,以立法明确权责、匹配资源能力,避免责任转嫁与滥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应急管理教研部黄泽萱副教授以“复合纠纷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正当性评价与整体性治理”为题,认为复合纠纷中的信息公开申请动机复杂,不应简单视为权利滥用,而应转向整体性治理,提出将信息公开争议与主纠纷系统整合,达到实质性化解与知情权保障的兼顾。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二庭江妙龄法官以“政策裁量的运作机制、违法样态及司法审查”为题,指出“政策裁量”存在取代法律、偏离初衷、滥用腐败等违法样态,并且司法审查面临逻辑混乱、标准不一等困境,提出应构建类型化审查体系,促进政策制定规范化,实现裁量正义。贵州省大方县检察院罗远希检察官以“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的实践困境及解决路径”为题,指出了行刑反向衔接存在程序不畅、标准不一等实践困境,提出应通过完善机制、统一标准、强化监督等措施,推动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有机衔接,确保“不诉不纵、罚当其错”。汕头大学法学院张于杰圣博士以“法治意涵视阈下体育自治的历史变迁”为题,认为体育自治与国家介入始终相伴相生,不存在绝对自治,并以现代法治的形成发展为基准来阐述国家介入体育自治的历史变迁,同时指出中国体育自治现状的特殊,即自治“不足”与“过度”的并存,需在法治框架下协调二者关系。

《南通大学学报》编辑部顾理辉主任、《上海大学学报》周明园编辑、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洪丹娜副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马晶博士和广东凯征律师事务所何富杰律师对以上发言进行了评论与提问。

第二单元“行政纠纷多元化解相关问题研究”主题研讨,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夏金莱教授主持。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孔繁华教授以“作为纠纷治理手段的行政复议”为题,认为行政复议不仅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纠纷治理”手段,从而应当重视其源头治理、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功能定位,以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广州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吴步天以“行政复议调解的法理基础与功能优化”为题,认为行政复议调解面临程序规范不足、适用范围模糊等困境,需通过复调分离、细化规则、强化监督等功能优化提升制度效能。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级主任科员门贝利以“新司法解释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权利滥用的多元化解路径研究”为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滥用问题,提出应统一行政、复议与诉讼审查标准,推动数字化赋能,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以提升治理效能并实质解决基础行政争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品磊律师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行政纠纷多元化解的协同机制研究:以公私协议纠纷案件作为视角”为题,认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公众参与等机制,为公私协议纠纷提供化解平台与客观依据,有促进纠纷实质化解的作用,应与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协同优化。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张聪锐以“公权论下行政诉讼调解范围的再厘定——兼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为题,主张引入“公权利”理论,以既得权与请求权为框架,重新界定行政诉讼调解范围,允许在部分裁量权案件及不损公益、他人权益时适用调解,以平衡依法审判与实质解纷。

中山大学胡汝为副教授、广州海关法规处廖辉副处长、汕头大学法学院李守良副教授、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陈晓朝律师、汕头大学法学院张国庆博士对以上发言进行了评论与提问。

第三单元“数字技术应用对行政法的影响研究”主题研讨,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王春业教授主持。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以“大语言模型嵌入行政的权利挑战与制度因应”为题,认为由于大语言模型嵌入行政流程,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加剧权力不对称,压缩公民程序性权利,故而亟需通过强化算法解释权、前置公众参与、构建技术制衡工具及完善立法司法审查,实现权利保障与技术创新的平衡,推动法治驾驭算法行政。广州商学院法学院许顺福副教授以“数字技术冲击下的行政法:挑战与回应”为题,认为数字技术对行政法的冲击,导致了行政主体的去人格化与程序正义的弱化,由此行政法需转向“治理法”,引入技术性正当程序,构建算法透明与公平原则,完善数据治理与柔性监管,平衡效率与权利保障。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马颜昕副教授以“可信数据空间的法律机制”为题,提出可信数据空间的核心功能包括安全资源交互、价值共享和数据自主权,并通过智能合约实现了自动化部署,但当前数据空间在法律层面的外部关系关注不足,提出运营方应作为守门人承担责任,确保数据的正当性和法律保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研究生畅梓豪以“人工智能嵌入数字法治政府的规范向度与制度回应”为题,认为人工智能在提升数字政府效能的同时,也带来了权力边界模糊、公开性降低等法治风险,从而需要通过职权法定、合理行政、程序规范与权责一致等原则进行约束,并构建相应制度以确保其规范应用。澳门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韩雯薇以“行政法典化背景下全自动化行政的法律保留方案”为题,提出全自动化行政应纳入法律保留范畴,但需差异化处理,即由立法机关立法的严格保留与可授权行政机关立法的一般保留,同时未来行政法典的制定也应回应并规范其适用,以平衡创新与权利保障。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谢韵怡以“数据与算法双重视角下自动化环境执法的法律挑战与应对研究”为题,认为自动化环境执法面临数据效力不足、算法黑箱与程序正义缺失等法律挑战,故需构建以算法透明与权利保障为核心的数据治理体系,通过法治规范技术应用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兼顾。

中山大学法学院刘诚副教授、广东省司法厅一级主任科员陈建胜、汕头大学法学院虞新胜副教授、中共汕头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林思含博士、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杨璇博士、广东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伍年华律师对以上发言进行了评论与提问。

闭幕式上,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邱新副教授对本次会议做出总结,认为与会的省内外学者和实务专家,对包括对多元化纠纷解决和技术对行政法的影响等在内的多个前沿问题,均进行了热烈研讨,为探索行政法的“中国模式”贡献了丰硕的未刊观点与实务智慧。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作闭幕致辞,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会议学术讨论的程序与形式,并对参会人员与会务组成员表达了衷心的感谢,最后宣布会议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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