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完成理事会换届,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出任该社新一届理事长。同时,法学院教师王建喜担任副理事长,教师田志荣担任理事。此次中立法律服务社的换届加强了高校与公益法律服务机构之间的人员联系。
汕头市中立法律服务社是在汕头市法学会指导下,于2017年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该社秉持“中立、公益、专业”的宗旨,主要组织执业律师、法学专家学者及退休法律实务工作者,向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其核心服务范围包括法律咨询、案件调解指引、普法宣传、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援助等。
随着法学院教师在服务社领导机构任职,双方计划启动深度合作。汕头大学法学院将依托其学术资源与人才力量,与汕头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在法律咨询服务优化、专项社会调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具体合作。学院师生可通过志愿服务、课题研究、实践教学等方式参与服务社的公益活动与项目实践,这有助于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融合,共同提升公益法律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服务地方法治社会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