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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中山市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书

发布日期:2014-05-15 浏览量:

5月6日至7日,法学院苏文记书记、法律系陈瑞林主任等一行4人,前往中山市,与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广东弘力律师事务所、广东优游涵泳律师事务所、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书。学院一行受到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各位领导及各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热烈欢迎。 在优游涵泳律师事务所,学院领导与该所卢宏盛主任座谈交流,签订协议书,并为法学教育实习基地挂牌,陈瑞林老师为卢宏盛主任颁布了课外实践导师聘书。在广东弘力律师事务所,学院领导与该所合伙人张天国律师、赖成律师、刘宇峰律师等座谈,双方签订了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书,并举行挂牌仪式。在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学院领导与该院周景生副检察长、刘泳红主任、政工科唐德谋科长、研究室郑小敏副主任等座谈,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书,举行挂牌仪式,法学院苏文记书记与周景生副检察长为法学教育实习基地亲手揭牌。在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学院领导与王金府合伙人律师、王旗合伙人律师、赵继明律师等举行座谈会,并与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签订学生实习协议,举行挂牌仪式,聘任王金府律师为法学院课外实践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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