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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邀请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高级合伙人为学院师生开展讲座

发布日期:2014-06-30 浏览量: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10:00-11:30,在法学院院长彭文浩的主持下,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高级合伙人罗志力律师在法学院213会议室为学院师生开展题为“Law Reporting as Social History:‘The Artificial Reason and Judgment of Law’(从案例汇览看社会历史:人为因素与法律的判断)”的法律讲座,吸引了众多学院师生到来。 讲座上,罗律师从中国的《资治通鉴》的经典篇目到英国的悠久判例为师生生动讲述了“法律判决的基准在于法律自身设定的原理而不在于人情伦理的推敲”的道理,进一步向学院师生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大陆对香港法治社会应有的借鉴和交流。罗律师语言生动有趣,思维缜密,善于从国学和英国文学的基理阐述法治社会的精神和要求。讲座多次被掌声打断。 会后,同学们积极向罗律师请教大陆与香港的法治社会的发展合作问题。罗律师强调:“大陆近来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香港的很多经验,大陆应该予以必要的重视和借鉴。”罗律师另外还称赞汕头大学法学院对香港实习项目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罗律师认为汕大法学院加大对香港法的研究和课程的开设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并希望日后自己有更多机会为汕大法学院师生开展更多关于香港法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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