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

新闻动态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法学院院长Michael Palmer教授应邀访问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日期:2014-09-29 浏览量:

文/王盛雅(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4年9月19日晚7点,在山东大学逸夫法学楼一楼报告厅,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Michael Palmer教授为山东大学法学院师生做了题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Ombudsman System”的报告。报告由山东大学法学院牟宪魁教授主持,研究生王盛雅担任翻译。

Palmer教授首先介绍了申诉专员制度的历史沿革,它起源于瑞典国王查尔斯十二世时期,在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得到现代传承,它独立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外自由的处理问题,它是“谈判、调解和判决”的混合模式,如今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快速发展。随后,Palmer教授总结了申诉专员的两种类型——公立申诉专员和私立申诉专员,其中私立申诉专员又可以分为组织内申诉专员和行业内申诉专员。最后Palmer教授重点结合中国香港申诉专员的具体例子来阐述其移植到中国大陆的可能性。相对于中国现存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救济等制度,申诉专员制度能起到更有效的作用。Palmer教授还为感兴趣的学生们提供了许多阅读延伸资料。

Palmer教授的讲座引起了同学们极大的兴趣,在提问环节,同学们针对申诉专员制度的独立性、其移植到中国的可行性、申诉专员的资格等问题积极提问,Palmer教授耐心细致的一一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最后,牟宪魁教授对Palmer教授的精彩报告表示了感谢并进行了点评,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报告取得了圆满成功。

访问期间, Palmer教授还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学生进行了一场题为“英国法学教育漫谈”的座谈会。Palmer教授为学生们详细介绍了去英国读本科、硕士和博士应该注意的事项和流程,以及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使各个年级的学生都受益颇多。他还希望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能够进入律所实习,这样能够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以更好地理解法学理论并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学生们提出了对于出国留学的疑问,Palmer教授都一一做了详细解答。

行政办公室:0754-86503900 

图文传真:0754-82902329 

电子邮箱: o_fxy@stu.edu.cn

©2020 汕头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