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明     副教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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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王占明,男,山西大同人,汉族,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侵权法、合同法、医事法、家庭法与公私法交叉。

讲授课程:民法总论、债权法、物权法(本科);

民法学原理、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

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曾在李嘉诚基金会、中华发展基金会、教育部高级访问学者项目资助下赴香港大学、台湾政治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作访问学者。

曾任职太原市新闻出版局、人民日报海外版、杭州师范大学、上海通联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担任杭州师范大学法律顾问、校纪检监察特约监察员、民商法省级重点学科执行负责人、通联公司法务总经理等职务。


二、主要学术论文

1、《大陆与香港民商事管辖权冲突协调问题探析》(合著),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创刊号)》,1998年;

2、《国际商事仲裁准据法的晚近发展趋势》,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1999)》;

3、《保险代位权中的几个法律问题》,载《经济师》2003年第2期;

4、《企业名称权性质的法律再定位》,载《法学》(CSSCI)2003年第2期;

5、《美国烟草诉讼的最新发展动态》(与房绍坤教授合著),载《判解研究》2003年第1卷;

6、《公民投资权利的基本范畴》,载《学术》2005年第6期;

7、《董事侵权责任研究》,载《汕大法学评论》第1辑,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

8、《国有资本的困境与出路》,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5年会论文;

9、《再论监护的性质》,载《太平洋学报》(CSSCI)2007年第3期;

10、《论英美侵权法上的“告知后同意”》,载《民商法论丛》(CSSCI集)第41卷;

11、《嬗变中的家庭权力及其当代价值——家庭法基础的历史考察》,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CSSCI)2008年第4期;

12、《公法所有权理论对农地集体所有权的解说》,载《汕头大学学报》(C扩)2008年第5期;

13、《论侵权行为法上的行为》,载《太平洋学报》(CSSCI)2009年第3期;

14、《论土地所有权与主权的同质性——以西欧早期权属变迁为样本》,载《暨南学报》(CSSCI)2009年第3期;

15、《论美国法“告知后同意”的构成要件》,载《环球法律评论》(CSSCI)2009年第4期;

16、《共同侵权构成理论之再检讨》,载《民商法论丛》(CSSCI集)第43卷;

17、《论劳动成年制的理论基础与法律适用》,载《法律适用》2009年第5期;

18、《论医师的告知义务》,载《中国法学》(英文版)(CSSCI)2010年第1期;

19、《公共道路障碍物责任性质辨》,载《民商法争鸣》第2辑,2010;

20、《医生告知义务豁免的三种情况》,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CSSCI集)第18卷,2010;

21、《论作为人格权救济权的媒体回应权》,载《私法研究》(CSSCI集)第11卷,2012;《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9月重点推荐论文;

22、《医患关系的伦理归化》,载《法治中国化年刊》创刊号2013;

23、《全球消费者行政设置述评》(与杨立新教授合著),载《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CSSCI)2013年第1期;

24、《我国消费者行政的现状与改革》(与杨立新教授合著),载《法治研究》(C扩)2013年9月;

25、《论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发放标准》,载《浙江社科要报》2020年总第35期,获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6、《以大应急理念补齐应急管理之短板》,载《杭州》2020年4月。

三、主持科研项目

1、负责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2008年度项目《类型化侵权过失比较研究》;

2、负责2009年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计划项目《侵权过错的司法认定研究》;

3、负责2011年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项目《医疗告知法伦理研究》;

4、负责2013年浙江省哲社规划立项课题《基于实证与政策分析的医疗损害责任研究》;

5、负责2013年中俄人文合作协同创新中心课题《中俄跨国劳务派遣损害责任比较研究》;

6、负责王利明教授主持之《两岸四地示范合同法》项目之“合同成立”部分的研究和起草;

7、负责2015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行政行为干预财产权规制研究》;

8、负责2015年广东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课题《中国行政法上的财产责任体系构造和解释适用》;

9、负责2015年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行政权介入财产权限度研究》;

10、负责2020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对策研究类课题《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发放标准研究》;

11、负责2020年浙江省教育规划重点课题《民法典进校园方式方法和机制研究》;

12、负责2021年致公党浙江省委会年度参政议政调研课题《我省金融适当性执行情况和对策建议》;

四、著作译作


1、《物件致害与动物致害侵权法律应用指南》,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2、《英国婚姻家庭制定法选集》(与蒋月等合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3、《世界侵权法学会报告(1)产品责任》(与杨立新等合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

五、荣誉奖励

  • 福建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09

  • 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优秀博士毕业论文,2009

  • 汕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9

  • 杭州市“131”优秀人才第三层次奖,2011

  • 浙江省全省统战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2014

  • 致公党浙江省委会年度参政议政先进个人,2015

  • 杭州市统战政策调研优秀成果三等奖,2016

六、主要社会兼职

  • 浙江省民法典讲师团成员

  • 浙江省行政立法专家

  • 杭州市西湖区首席法律顾问

  • 杭州市统一战线智库专家

  • 中国致公党浙江省委员会理论专委等职

  • “两岸四地示范合同法”起草小组成员

  • 世界侵权法学会中国秘书处成员

  • “Chinese Studies”(Scientific Research Publishing)匿名审稿人

  • 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七、参与立法

曾参与民法典、民法典物权编2000年草案、杭州市终身教育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立法起草或讨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