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汕头大学研究生管理办法》(汕大发〔2024〕177号)相关规定,现将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硕士5年)研究生做拟退学处理。由于无法联系上该生,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民族 | 学生类别 | 
| 351706020 | 陈钟锋 | 男 | 2017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汉族 | 非全日制硕士 | 
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请陈钟锋同学主动联系学院,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如本人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法学院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0754-86503913
联系邮箱:stujm@stu.edu.cn
法学院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