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于杰圣     讲师  (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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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律系讲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主要研究方向:体育法、部门行政法、宪法


一、教育背景

2009年~2013年就读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法学专业,201年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5年~2018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部门行政法方向,2018年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8年~2022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体育法方向,202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二、代表论文

1、《对治疗用药豁免规则过度保护运动员优胜权益的检视》,《体育科学》,2021年,第41卷第10期,86-97页。(汕头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首选期刊/权威期刊/ CSSCI来源期刊)

2、《对奥运会体育仲裁强制性的检视》,《体育与科学》,2021年,第42卷第3期,42-51页。(CSSCI来源期刊)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视阈下体育自治的本土化路向》,《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20年,第37卷第3期,283-290页。(CSSCI来源期刊)

4、《对奥运会强制性体育仲裁协议模式的反思》,《体育科研》,2020年,第41卷 第6期,25-31页。

5、《法学视阈下对操纵比赛的认定——从职业足球切入》,《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20年,第36卷第4期,7-15页。

6、《政府责任视角下的“失独”之殇》,《蓟门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6辑,205-215页。

7、《锡瓦斯体育足球俱乐部诉欧洲足球联合会案评析》,《体育法案例评析》,2017年,162-180页。

8、《2022年冬奥会立法的路径选择:京冀地方联合立法》,《体育法前沿》,2016年,第1卷,229-246页。


三、主持项目

1、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宪法视角下对当前奥运会强制性体育仲裁协议模式的反思》

2、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从不可消灭性看法律规制操纵比赛的重构——以职业足球为视角》


四、学术奖项

1、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

2、2019年“北京冬奥会法律事务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