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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汕头大学法学院院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9 浏览量:


致全校师生及校友

汕头大学法学院已于2023年9月整体搬迁至东海岸校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祝贺学院开启新篇章,热心校友捐赠景观石一块(高1.9米、宽1米、厚0.45米),用于篆刻院训。现面向全校师生及校友开展学院院训征集活动。

一、作品名称

汕头大学法学院院训

二、截稿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三、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校友

四、院训设计要求

1.政治立场正确,富有法治情怀,内涵丰富,寓意深远;

2.凝练学院发展理念和价值取向,凸显学院办学宗旨与历史传统,切合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

3.语言凝练、清新高雅,简明易诵,没有歧义,具有识别度,富有感召力;

4.字数为4-8字,词句结构自选;

5.需附300字以内的创作思路和释义说明,如有典籍出处请注明。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由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2.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众号等官方宣传平台进行宣传公示;

3.对入选者将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六、投稿方式及要求

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o_fxy@stu.edu.cn(电子邮件命名为“院训征集-XXX(姓名)”,并于邮件中请注明您的姓名、单位、身份(在校师生或校友)、联系方式等。

七、其他

1.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行为,该作品失去评选资格,一切后果由投稿人承担;

2.学院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院训一经确定,其所有权、使用范围均由学院享有、确定,作者不得再将其或类似作品用于其它任何场合和机构;

3.凡参加本次院训征集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上述事项,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汕头大学法学院所有。

此致

敬礼


景|观|石


行政办公室:0754-86503900 

图文传真:0754-82902329 

电子邮箱: o_fxy@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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