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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法学院院训及征集获奖作品信息公布

发布日期:2023-11-13 浏览量:

为凝聚学院精神力量,推动法学院文化建设,增强全院师生和广大校友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使命感,法学院结合学校文化传承和学院发展积淀,通过公开征集、网络投票、学院评选委员会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等环节,确定了法学院院训,在征集作品中遴选出入围奖1名、优秀奖18名。

院训内容:崇法景行 至公守正

院训内涵

① 崇法,指信仰法律、崇尚法律、精通法律。

② 景行,源于“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景:大;行:道。景行:指(追求)大道。

③ 至公,一意“达至公平公正”,二意“最大的公平公正”,三意“最大的公共精神”。

④ 守正,恪守正道,最早见于《汉书·刘向传》,“君子独处守正,不桡众枉”,意思是说,君子为人做事始终坚持公平正直的原则,不为众曲而自屈。

院训启用我院院训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

学院将尽快联系获奖者,发放奖金及获奖证书。汕头大学法学院向所有参与辛勤创作的投稿人以及关心和支持学院发展建设的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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