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法学院党总支积极推进“党建共建”各项活动。
6月24日下午,法学院党总支和广东国源岭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事务所会议室举行签订《共建协议书》仪式。双方按照“双向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文化联动、共同提升”的原则开展校企党建共建。汕头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曾清楷,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秘书长欧绍贵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参加签约仪式的双方代表有广东国源岭东律师事务所王建辉主任、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徐秀贞、合伙人郑舜钦律师,汕头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刘明强,法律系教工党支部书记邓剑光教授、王建喜老师,行政教工党支部书记陈理丽老师等。
在热烈氛围中,两个共建单位负责人签订协议书,刘明强书记、曾清楷书记在签约仪式上分别做了发言,希望共建单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建工作融入专业教学实践与社区服务等工作中,促进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融合。
6月29日下午,法学院党总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师生党员和共建单位广东国源岭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党员共上一堂党课。法学院法律系唐超副教授以《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意义及创新》为题,向全体党员介绍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颁布意义、体例、特色以及创新之处,并用生动的案例阐述了自己对《民法典》的理解。随后,在场党员老师从教学科研、司法实务等多个角度进行了讨论发言。
党总支刘明强书记做了总结,共建双方共上一堂党课,是进一步推动校企党建共建深度融合的有效举措,全体党员要自觉从“党课”中汲取营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